世界富豪都是如何避稅的?
2016-05-26 CPBCLUB 導言
前麥肯錫前首席經濟學家詹姆斯·亨利稱:全球超級富豪利用跨國稅收制度之間的差異,離岸藏匿價值至少21萬億美元的巨額財富。這一“世界經濟的巨大黑洞”究竟被隱藏在了何處?富豪們的財產如何被“保護”?“人盡皆知”的現實下掩蓋著無數“不為人知”的真相。
縱觀全球,富豪們常用的避稅手段主要有:借助離岸金融中心、設立家族信托、放棄國籍、臨時離境、做慈善。下面將一一進行詳細介紹。
如何通過離岸金融中心避稅?
地產巨鱷利昂娜·赫爾姆斯利在20世紀80年代曾說,只有小人物才繳稅。如今,這種情形已愈演愈烈。高保密、無外匯管制、更不用承擔沉重的稅務負擔、避稅方便的離岸金融中心成為富人的天堂。
1、借助私人銀行將資金轉移至避稅港
在私人銀行的幫助下,全球至少有21萬億美元,甚至高達32萬億美元,從多個國家流向像瑞士和開曼群島這樣的秘密轄區——避稅港。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離岸公司,并愿意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因而富豪群體通過離岸公司轉移個人資產十分便捷。
作為全球最大的私人銀行,全球最大的外匯交易商,全球最大的資產管理商,瑞銀集團早在1713年就已在日內瓦會議上制定了“禁止將客戶的信息透露給其他人”的銀行法,為瑞銀集團最終成為“世界金融的避難所”和逃稅者天堂的堅實基礎。
2、在避稅港設立公司
通常來說,在得到公司注冊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后,離岸公司的設立手續一般可在24小時內完成,開個離岸公司轉移個人資產最多不過1000美元。且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離岸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一個人,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均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愿意可以不對外披露。
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這種離岸公司不僅可以幫助富人群體減少納稅額度,還不受外匯管制,使其的海外投資、轉移財富計劃更為隱蔽和自由。
百慕大、維爾京群島和開曼群島是中國公司最喜歡的注冊地。阿里巴巴、當當網、奇虎360、新浪等公司的注冊地都是遠在加勒比海的開曼群島。維爾京島有超過20萬家中國公司注冊,潘石屹也對此情有獨鐘。
很多外逃貪官通過在這些地方進行匿名存儲、設立匿名公司,利用離岸金融中心轉移個人資產:設立空殼公司,轉移個人資產后,再以破產低價收購等方式毀滅證據。
如何借助設立家族信托避稅?
家族信托最受歐美國家和香港富人歡迎的就是它合理避稅的功能。通過家族信托,委托人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受托人,在法律上,納入信托的財產已不歸屬委托人所有,因此不屬遺產范疇,所以不用繳納遺產稅。
當然,我國目前尚不用繳納遺產稅,但未來需要繳納遺產稅是必然趨勢。另外,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向受益人所支付的資金,來源于信托財產的增值,不屬于投資交易所產生的收益,所以也不存在繳納所得稅等問題。
眾所周知的華人首富李嘉誠,年賺67億港元,卻合理避稅繳納零元所得稅,其避稅的其中一種方法就是設立家族信托。據了解,李嘉誠至少設立了4個信托基金,分別持有旗下公司的股份,并指定了其妻子及子女為受益人。
如何通過放棄國籍避稅?
有些富豪為了要避稅,索性入籍低稅甚至是無稅的國家,如瑞士,列支敦士登,安道爾,摩納哥等。
2011年高達1780名美國人放棄國籍,“稅收支出”是“脫美”重要原因,放棄國籍成了美國人避稅的重要方式。其中包括F1賽車冠軍舒馬赫、瑞典宜家家具創辦人坎普拉、美國黑人歌手蒂娜-特納。
在Facebook即將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的時候,該公司聯合創始人愛德華多·薩維林(Eduardo Saverin)在獲得屬于自己的數十億美元之前,放棄了美國國籍,以此使其大大減少了納稅額。因為依據美國現行稅制,一旦公司上市,就不能在股票價值上弄虛作假。
如何利用臨時離境避稅?
對于采用臨時離境方式來避免達到法定居住天數的避稅方法,有的國家采用對短期離境不予扣除計算的對策。有的國家則采用將前一、二年實際居住天數按一定比例加以平均,來確定某個人在本年是否達到居住天數標準。
根據英國現行稅法規定,每年在英國居住的時間不超過90天的話就不用繳稅;而剩下的275天里,只要午夜前不在英國也可以不用繳稅。為了鉆這條法律的漏洞,一名富豪竟然常常在晚上搭機飛離英國領空,過了午夜之后,再回到英國機場降落。
如何通過做慈善來避稅?
2010年,比爾蓋茨和巴菲特曾共同呼吁美國最富裕的人捐出至少一半個人財富用于慈善業。 8月初,美國40名億萬富翁公開承諾響應號召,總計承諾捐贈額超過1200億美元。
數據顯示,蓋茨基金在2003年以268億美元的資本獲得了高達39億美元的投資回報,利潤率高達15%左右,這比許多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利潤率還要高。而蓋茨基金會每年只要將總資產的5%用于捐贈就可以避免支付更多稅收,另外95%的資產則被用于投資。
在眾多“良心富豪”的謬贊中,德國漢堡船運巨頭彼得?克雷默則公開表示:富豪捐身家承諾等于將應該繳稅的錢捐出去,令富人凌駕于國家之上,影響公眾利益。并質疑美國富豪參加“捐贈誓言”行動的動機是為了避稅。
實際上,按照美國的法律,如果富豪要把遺產給子女,聯邦政府會從中抽掉過半的遺產稅。于是許多美國富豪都以慈善捐款的手段規避遺產稅。只是,巴菲特究竟是“真慈善”還是“真避稅”我們無從得知。(轉自財富管理雜志,作者不詳,若有侵權,請聯系后臺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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