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體制外優秀人才 可擔任事業單位領導職務
四川省出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辦法激勵干事創業
? ?對工作實績突出、模范作用發揮顯著的,經程序認定,可直接選聘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并可采取特設崗位方式引進,著力暢通高層次急需緊缺專業人才、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艱苦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特需人才等社會各方面優秀人才選聘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渠道
? ?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在更大范圍公開選拔(聘)優秀人才擔任領導職務
? ?對實行聘任制和特崗引進的領導人員可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等薪酬制度
? ?為貫徹落實中央《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作出規定,打通專業技術人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渠道,暢通社會各方面優秀人才進入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渠道。
? ?《辦法》立足事業單位公益性、服務性、專業性等特點,強化分級分類管理,在資格條件、職業發展、激勵保障、從嚴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舉措。
? ?打通專業技術人才到管理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渠道,優化干部成長路徑。為更大程度激發事業單位活力,《辦法》積極探索管理、專業兩條線并行政策措施,設置專門通道,細化專業技術四級到十三級轉崗競聘管理崗位對應等級條件。同時完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交流制度,拓寬事業單位優秀領導人員進入黨政領導班子通道,促進人才流動。
? ?破除身份限制,暢通社會各方面優秀人才進入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渠道。《辦法》提出,對工作實績突出、模范作用發揮顯著的,經考核、公示等程序認定,可直接選聘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并可采取特設崗位方式引進,著力暢通高層次急需緊缺專業人才、高層次優秀管理人才、艱苦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特需人才等社會各方面優秀人才選聘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渠道。《辦法》還明確了從國(境)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和企業優秀人才中選聘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條件,以期更大范圍吸引優秀人才。
? ?創新選拔方式,拓寬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視野。事業單位人才薈萃、知識密集,是創新創業的重要陣地。《辦法》在組織選拔、競爭(聘)上崗和公開選拔(聘)三種主要方式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在更大范圍公開選拔(聘)優秀人才擔任領導職務,探索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拔任用方式。
? ?注重實干創新導向,對特殊優秀人才創新薪酬激勵方式。《辦法》注重拓展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職業發展空間,完善收入、職業后續發展等激勵保障機制。對實行聘任制和特崗引進的領導人員可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等薪酬制度。鼓勵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推動創新和成果轉化,激發干事創業激情。《辦法》著力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對任期時間、任期目標、考核評價、監督重點等作出規定,將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依法依規辦事,執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職責,行風建設,選人用人,國有資產管理,收入分配,職業操守,廉潔自律等情況作為監督重點內容,把嚴實標尺貫穿全過程。(記者 熊潤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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