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湘林:改革意識形態化阻礙中國轉型成功
2016年06月20日 16:35 來源:鳳凰國際智庫 作者:徐湘林,作者為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摘要:改革成功與否,取決于現有體制是否有靈活性,有適應性,是否能及時調整自己,來面對轉型所帶來的挑戰。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第一把所有的問題意識形態化,政治、法律、道德和社會的不同問題全部都意識形態化;第二,把政治問題概念化,什么問題都拿一個概念去概括,不去深入探究。應該推動社會有序政治參與的相關制度安排,不要害怕社會組織,應該去培養成熟的理性的社會組織,與政府保持密切的聯系和互動,這有利于政府政策的合理性和執行上的有效性。
中國的政治取向只能是面對和解決中國的實際問題,不可能是一個主義就能把所有問題都解決了。那怎么辦,就是要針對問題想辦法來解決。鄧小平推動改革的智慧就在于此。
中國這些年的改革開放,遇到的很多都是新的問題,大量的問題是社會結構性轉變所帶來的,屬于轉型的問題。這些問題,西方工業化過程、后工業化過程中也都出現過。國家治理體制和能力滯后于社會發展是常態,面對轉型危機,國家干預出現問題,這種情況下就要政治改革。但是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偏重民主化進程的國家相對成功的例子少。這不是說民主不好,而是說明民主化改革的方式和制度選擇如果不能適應國情,就可能導致國家治理體系的崩潰,社會經濟秩序陷入混亂。也就是說,改革成功與否,取決于現有的體制是否有靈活性,有適應性,是否能及時調整自己,來面對轉型所帶來的挑戰。
現在遇到的體制性問題,一是政府決策無權威,二是各級行政無效率,三是社會無共識。無共識既體現在社會各階層利益要求上,也體現在意識形態的分裂上,它產生的一個結果,就是民粹主義的思想傾向越來越強。民粹主義作為意識形態,它是反精英、反權威的,是一種情緒化的道德感,具有語言煽動性的一種反理智的思想情緒。民粹主義在表現形式上是怨恨,不去講具體的怎么解決問題,而是注重于怎么通過有效語言,去煽動社會集團。民粹主義在社會中過度的膨脹,實際上會給國家治理帶來巨大的麻煩。民粹主義對政府的權威、行政的效率都會產生負面的影響。如果長期存在這種情況,國家治理層面就會出現重大問題,很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就是政治和社會秩序的喪失,成為一個失敗國家,全民福祉和社會共同價值就會成為泡影。
我在不同的管道聽說有人在鼓動不要再提政治體制改革,因為我們的體制已經很好了。這是很成問題的。思想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第一把所有的問題意識形態化,政治、法律、道德和社會的不同問題全部都意識形態化;第二,把政治問題概念化,什么問題都拿一個概念去概括,不去深入探究。社會的問題很復雜,我覺得我們的社會科學研究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面對現實問題,提出解決辦法。改革方案要能解決我們的問題,這才是要義,而不是停留在意識形態上的口水戰。
政治體制改革,我有兩個方面的政策選擇思路。適應性民主改革和責任型政府建設。適應性民主改革是指把能適應我們現行體制的一些民主要素吸引進來,我們原有的一些民主要素要發揚廣大。第一,可以完善地方黨政領導換屆中的差額選舉,我們不要搞大選,但是要增加各級地方政府官員的民意基礎,這個可以通過差額選舉來解決。當然這里面還有很多的操作細節需要設計;第二,應該推動社會有序政治參與的相關制度安排,我們不要害怕社會組織,應該去培養成熟的理性的社會組織,與政府保持密切的聯系和互動。這有利于政府政策的合理性和執行上的有效性;第三,要啟動政治協商民主機制在地方政策過程中的作用。協商民主的機制是可以解決好很多問題的,我們很多問題不是發生在中央,而是在地方和基層。協商式民主機制解決的是社會特定利益團體跟政府職能決策部門之間的一個有效的溝通。
第二個層面的改革就是責任型政府建設。第一,擴大和落實人大對政府的監督,只有原則,沒有實施方案是不行的,我們還得繼續推動這方面的改革;第二,推進政務官和事務官分離管理系統,政務官員實行任期制,由黨的組織部門管理,事務官實行終身制,用公務員制度管理。避免黨政領導過多地控制政府資源所帶來的腐敗和錯誤的作為;第三,我們應該建立健全政府和政府官員的問責制,要合理地配置政府和政府官員的職權與責任,建立合理的責權明晰的責任制度、問責審查的明細程序和懲治的標準。這樣可以更有效地防止政府和官員的濫作為和不作為,也可以增強官員在行為中有預期性。對官員的問責,應該允許給予官員一個自我辯護的機會。這一套體系的完善,會保障政府系統的運作更加制度化,保證政府官員和公務員隊伍本身的相對穩定。
適應性民主改革和責任型政府建設對完善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是相向而行的。這些改革在各個地方都有或多或少地嘗試,也都是體制可以接納的,能解決實際的問題。如果能進一步完善和推廣,應該會產生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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