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辭職等于辭掉了失業保險金嗎?
如果單位已經幫我們辦理過失業保險,那是不是如果我辭職了,就可以申領到失業保險金了?
答:
你好,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對你提出的問題,小編覺得,還是給你具體說說領取條件吧。
我國《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了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三個具體條件:(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由此可知,如果你們單位已幫你們辦理失業保險滿1年,同時也非本人主動辭職、離職的,則可以申請領取。
不過,在實際生活中,一些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辭退后,為了照顧面子,在離職交接表填寫離職原因時都喜歡選擇"辭職、主動離職",結果無法領取到失業保險金。因此,小編在此切實提醒廣大勞動者一定要注意對自己權益的保護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