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某派出所和社區的不作為
事情經過是:7月5日晚上八點左右,我女兒和一個小朋友在鋼花村燈光球場玩耍,一會兒看到另一個小朋友出來了便從垃圾桶旁邊的路口下去叫她上來玩,由于人家去另一個方向,她便轉身向球場壩走,剛走到路口,一個男孩子倒垃圾驚動了垃圾桶里的貓,一瞬間跳出來抓傷了我女兒的臉和額頭,還有手,嘴巴也有一點傷,臉部口子較深,貓的反應很快,來不及叫女兒躲閃便造成這樣的后果,于是立刻帶她回家消毒后去醫院檢查打疫苗花了1200,醫生說頭部以上傷的較深為二級傷害,不能保證是否會留下疤痕,作為一個女孩子留下疤痕如何見人以后,打蛋白的時候孩子哭的撕心裂肺,害我也跟著流淚,當時我趁醫院觀察時候打110了,他們交給派出所管,一會兒向陽村派出所打電話來問在哪個醫院,我說了后叫我去他們所里登記,第二天交給社區來管,。現在就說說社區和派出所的處理吧:社區給我來電話叫我去居委會調解,我說你直接來現場,孩子受傷了我也不可能帶她到處跑,也沒時間,我把我的意思告訴他,這有一家養貓養了很多只,那也不是野貓,為啥不是因為它的身長和毛發就能辨別,因為貓的活動范圍大,我也不能直接去說就是他家的貓,只有抓住它讓它主人出來,或者他們出面去告誡他們不要養那么多,或者圈起來,我花了錢了讓誰賠償估計也是不可能了,但是起碼要為以后的安全著想吧,可是社區說的是他們只對養狗有規定,沒規定說養貓怎么養,這不在他們的管理范圍,孩子傷了,你家長有監管的責任,說據他了解,是我孩子在垃圾桶那里玩耍傷的,我有人證,是否是孩子在那里玩耍,別人也能證實,那是行人經過的地方怎么會是耍,都沒親臨現場就聽人了解,最后挑戰我的極限我發火了,他也就把電話掛了,最后,他說過派出所說的他們很忙,不可能為了你的孩子被貓抓傷,因為一只抓一只貓來出勤的,我也打聽了派出所同行的人說這種情況登記了派出所的就該出勤調查,并告知養貓的做如何處理,,可是社區和派出所都說的他們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我想說那以后再出現這樣的情況咋辦?這次是我家的孩子,下次又會是誰家的呢?望相關領導給出一個處理意見!
信息回復:
網友:您好!
您的來信收悉,現回復如下:
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向陽派出所、鋼花社區于7月6日對此事進行了走訪調查,由于事出地周邊養貓戶較多,同時不排除是流浪貓等原因,故不能確定該貓的主人。對此,您希望社區和民警對轄區養貓的住戶,能夠貼出公告,管好自家寵物。社區和民警表示,將會做好相關的宣傳工作,引導轄區居民管好自家寵物。目前社區已張貼公告,要求居民做好自養貓、狗管理工作,否則將依法承擔自身責任。
感謝您的來信。
攀枝花市東區向陽村街道辦事處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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