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下半場難關重重
2016年08月29日 09:56 來源:財經雜志 ?作者:降蘊彰,《財經》記者
2011年啟動的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目前已經進入下半場,接近人社部的專家告訴《財經》記者,事業單位下半場改革涉及社保、工資、人事管理等一系列改革,將要面臨的挑戰都很大。比如,去年已經頒布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按照規定,事業單位人員所在單位要繳納20%的基本養老金和8%的職業年金,而相對應的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這部分費用則是由政府財政負擔。這在落實中可能帶來難度。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上半場的改革主要是完成事業單位的分類,截止到2015年底。下半場改革的目標任務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還有正在制定的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制的管理制度,業界有一種反對聲音認為,取消編制后,對高校、公立醫院就沒有了規模控制和發展規劃,就會失去基本的管理規范,還可能加大高校、公立醫院的財政負擔。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認為,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制的改革牽一發動全身,未來需要與很多配套政策措施同步推行。相關部門如果不把政府的管理權責和高校、公立醫院內部自主管理的權責利界定清楚,各種質疑、反對的聲音會存在。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則擔心,從現在實施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到未來取消事業單位編制,預計將會相應加大高校、公立醫院的財政負擔。反過來,高校、公立醫院又會通過提高服務收費等辦法,將資金壓力轉移至老百姓身上。
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補充表示,在事業單位下半場的改革中,像對部分事業單位的“轉企改制”、對事業單位人員的績效考核,以及對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的妥善安排等,都會牽涉到諸多復雜的利益重新分配問題,這些都亟待決策部門厘清。
分類改革
2011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標志,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正式啟動。就是在這份《意見》中,國務院明確提出,要用兩個5年來分階段完成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目標。
在上半場的事業單位改革中,主要是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將承擔行政職能的劃入公務員行列,將從事生產經營的劃歸企業,只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保留下來。業內外對此關注的是,最后到底有多少人能進入公務員行列,穩當吃財政飯,又有多少人將被劃歸至企業,徹底走向市場。
對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結果,2014年中編辦方面就對外公開,分類改革之后,全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3153萬人,對照分類改革之前,人社部對外公布的,全國共有126萬個事業單位,3100多萬在職人員,可以看出,通過分類改革,事業單位數量是減少了,但人員數量卻并沒有縮減。由此不難判斷,國家財政對事業單位背負的包袱還是很大。
據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介紹,在新一輪事業單位改革之前,全國事業單位經費大約有60%是來自財政全額撥款、20%是來自財政差額撥款,綜合起來,國家每年對各項事業經費支出大約能占到整個政府財政支出的1/3。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之后,從中央到地方財政,預計對事業單位的支出還會節節攀升。
對于分類改革之后,為什么事業單位數量減少了15萬個,但事業編制人員數量并沒有什么變化,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的解釋是,與公務員編制有所不同,長期以來各地對事業單位的編制要求并不嚴格,而在本輪事業單位改革中,被撤銷的絕大部分都是以前未按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擅自違規設立的,或者是承擔特定工作任務已完成或旅行職責的法定依據已消失的、批準設立之后并未正式組建或未開展工作的、名存實亡或已批準轉為企業或社團的事業單位,被整合的則主要是設置過于分散、規模過小的,職責相近、重復設置的,或者主管部門已經撤并的事業單位,因此分類改革基本不會影響到事業編制人員的總量。
竹立家分析表示,事業單位改革的一個根本目的,就是要精簡編制,改變現在事業單位機構臃腫、人浮于事,財政負擔沉重的現狀,同時提高公益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補充表示,對事業單位進行清理規范,關鍵是看清查出多少混編混崗、“吃空餉”的事業單位人員。
重重難關
對于下半場的事業單位改革,不少專家認為,要在未來不到5年的改革期內,除了要落實上半場出臺的多個政策,要對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人員進行妥善安排,還要制定并出臺相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編制改革、績效考核等一系列新政措施,這都會牽涉到諸多復雜的利益重新分配問題。
在對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人員的安置方面,雖然真正劃歸至企業的單位并不多,人員也相應較少,但接下來處置轉制單位需要經歷的程序卻很復雜,比如,按規定對“轉企改制”單位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還要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并依法與在職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保關系。
據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所透露,為了實現平穩過度,人社部初步決定給“轉企改制”單位的過渡期是5年,在此期間,對“轉企改制”的單位,還給予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也會繼續撥付。對于“轉企改制“中涉及到的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也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以此來確保這部分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在“轉企改制”和取消高校、公立醫院事業單位編制中,比較復雜的是,對原來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如何妥善安置的問題。竹立家告訴《財經》記者,過去由于種種原因,導致許多事業單位, 存在著大量的編外人員。像現在不少高校、公立醫院的編外人員就能占到一半,少的也占30%左右,僅僅是全國高校、公立醫院的編外人員就高達數百萬。
包括高校、公立醫院在內,現在絕大部分事業單位對于編外人員,基本都是采用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等契約管理方式,下一步,隨著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對于如何妥善處理好編制外人員在崗位設置、人事管理、編制管理、工資收入、社會保障、勞動用工等方面的問題,需要有很多政策創新、制度創新。
在下半場事業單位改革中,制定并實施針對事業單位人員的績效考核制度,也是亟待突破的一道難關。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告訴《財經》記者,現在人社部針對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的高層次人才和普通專業技術人員,正在制定一系列與之相配套的績效考核新政措施。尤其是對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未來將逐步建立激勵約束機制,由主管部門依據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以及風險等因素,確定分配辦法和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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