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一萬元遲遲不還 男子被判刑罰款兩萬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時間:2016-03-18 11:58:49 ?2月3日,四川達州來攀人員王某犯信用卡詐騙罪,被鹽邊縣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處罰金兩萬元。
? ?2013年8月8日,王某持本人身份證在某銀行鹽邊縣支行紅格網點申請辦理了一張信用卡。2014年1月3日,王某持該卡在某建材銷售店刷卡消費一萬元,此后卻未在還款日期內按時還款。從同年4月開始,發卡銀行多次以電話、信函等方式催收,王某均未還款,發卡銀行于去年6月4日報案。
? ?去年9月19日,王某在攀枝花火車站進站口被抓獲歸案,四天后,他將透支款本息共計14212.5元還給了銀行。(羅德梁 記者 謝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