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攀枝花燒烤攤要求備案登記!不然將被罰款……
近日,四川省針對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監管的第一部地方法規——《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3月1日正式施行。
小微致電市食藥監局,得到回復:攀枝花將按照該《條例》實施。這意味著,下月起,在攀枝花,哪怕是燒烤攤也要求備案登記了,并依法進行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21日,記者從四川省食藥監局獲悉,歷時5年、涉及全省25萬余經營主體的《條例》于去年1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截至目前,我省有食品小作坊2萬余家,小經營店23萬余家,其中,小餐飲近10萬家,小食雜店13萬余家。在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以下簡稱“三小”)領域,食品安全問題易發頻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較為突出。
《條例》明確,鼓勵食品攤販進入區域經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監督行政部門對轄區內的“三小”生產經營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食品攤販經營者應當到經營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并提交身份證明、住所、聯系方式、健康證明等材料。幾個工作日后,就會取得一張登記卡。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可以對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攤販主動進行登記。
也就是說,從3月1日起,在四川,哪怕是燒烤攤,也要進行備案登記。
對于違反相應條款,《條例》也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三小”轉讓、出租、出借、偽造、涂改備案證的,將被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對食品小作坊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食品小經營店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性質較為嚴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設置了起點為20000元,直至高達貨值金額20倍罰款的行政處罰,此外,還可能被處以“5年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