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鋼原副總經理孫文東為職務晉升,索賄500萬到北京行賄
在央企武漢鋼鐵集團(以下簡稱“武鋼集團”)反腐風暴中落馬的孫文東,時隔近兩年后又出現在近期公開的一份司法裁判文書中。
近期,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武東生犯單位行賄罪的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時任武鋼集團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的孫文東,為謀求武鋼集團副總經理的職務,向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東生索要500萬元人民幣,通過曾擔任過武鋼集團國貿總公司副總經理的張某幫忙疏通運作。
孫文東的落馬,曾被媒體稱為武鋼集團反腐風暴的起點,其亦曾是武鋼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鄧崎琳“核心團”成員之一。
兩年前,2015年4月13日晚間,老牌上市鋼企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副總經理孫文東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
孫文東的問題線索亦是中央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的。
2015年2月28日至4月28日,中央巡視組對武鋼集團進行了巡視。中央巡視組反饋稱,2009年2月,審計發現孫文東存在嚴重問題后,武鋼集團仍將其調到鄂城鋼鐵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并推薦為湖北省人大代表。
在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孫文東落馬7個月后,幫其出錢買官的商人武東生也被有關辦案部門立案偵查。
上述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11月24日,襄州區人民檢察院根據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襄陽市人民檢察院的指定管轄決定對武東生涉嫌行賄罪立案偵查。2015年11月26日,武東生被襄陽市公安局襄州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武東生被逮捕。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上述一審刑事判決書雖然提到了孫文東索要500萬元人民幣,通過張某疏通運作,但并未披露其行賄的對象。
上述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主要生產高分子復合襯板、氧化鋁陶瓷復合襯板,是武鋼集團供應商之一。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孫文東(另案處理)與武東生是河南老鄉,孫文東在擔任武鋼集團燒結廠廠長、國際貿易公司總經理、鄂城鋼鐵有限公司總經理期間,為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在其任職的部門開展業務提供了幫助和支持。
多位武鋼集團全資子公司方面的證人證言也稱,孫文東與武東生的關系甚好,武東生在武鋼集團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承建了原料場技改工程、焦化技改工程、燒結技改工程等多個技改工程。
2012年4月,時任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的孫文東為謀求職務晉升,向武東生索要300萬元,欲通過張某(另案處理)向他人行賄。2012年4月,武東生從其控制的公司湊集資金和自有資金共計300萬元,于同年4月將300萬元送到北京市交給孫文東。
2013年7月,孫文東再次向武東生索要200萬元,武東生又從其公司籌集資金和自有資金共計200萬元,于同年7月15日和16日向孫文東提供的張某的銀行賬戶共計匯款200萬元。
孫文東的供述稱,其曾任武鋼集團燒結廠廠長、國貿公司總經理、鄂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與武東升都有業務上的往來,在采購武東升公司的礦槽耐磨材料板等業務上都給予過幫助。為了謀求武鋼集團副總經理職位,其于2002年向武東生索要300萬元,2013年向武東生索要200萬元,索要的500萬元交給張某用于疏通關系。
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顯示,孫文東于2013年10月25日被聘為該公司副總經理。
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曾是武鋼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2017年2月,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被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并,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被摘牌,終止上市。
此外,上述一審刑事判決書中一份張某的證言還披露了其身份。
證人張某的證言證明:其曾任武鋼集團國貿總公司副總經理。他知道武東生和孫文東是河南老鄉。孫文東讓其在采購上適當給予武東生以關照。
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單位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其行為構成單位行賄罪,被告人武東生是被告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了被告單位的利益,向他人行賄人民幣500萬元,依法應當以單位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
鑒于武東生接辦案人員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審理中認罪,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單位及被告人武東生在他人索要的情況下向他人行賄,而非主動行賄,且武東生系初犯,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武東生真誠悔罪,對其判處緩刑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以宣告緩刑。
2017年2月20日,襄陽市襄州區人民法院對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武東生單位行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單位武漢超高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犯單位行賄罪,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被告人武東生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