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莫把“容錯”當犯錯的“免死金牌”
來源: 人民網2016-03-24 17:08:00 前不久,李克強總理在“兩會”上提出:“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來自中央的理解與支持,讓真正的改革創新者在放手闖、大膽干的同時吃了一顆“定心丸”。
在發展進入攻堅期和改革步入深水區的關鍵時期,特別需要敢闖敢試、開拓創新,激流勇進、勇往直前的黨員干部。任何改革和創新都有失敗的風險,讓“放牛娃賠牛”既不科學也不人道,如果把改革創新失敗的“板子”一股腦兒打在改革者的身上,勢必會束縛創新、不利改革。
針對干部隊伍的這種思想困惑,各級組織倡導“容錯糾錯”,著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挫折、容忍失敗”的和諧氛圍,著力為領導干部干事創業搭建平臺、掃清障礙,勢必將給改革發展注入強大的動力,有助于消除改革者的后顧之憂,有助于營造深化改革的政治環境,從而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推進改革。
組織雖然為領導干部提供了“包容失誤”和“容錯空間”,但絕不是為領導干部的失誤、失手、失策賜予的“免死金牌”,而是希望領導干部們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開拓創新、勇闖敢拼,在不斷的實踐中推動發展、惠及民生,為黨和人民多作貢獻、作大貢獻。
因此,領導干部千萬不要把組織提供的“容錯權”當作自己的“救命稻草”,扯起“開拓創新”的大旗,對自己的錯誤抱著無所謂的態度,不講科學、不看實際、不循規律、不計后果,把組織和人民給予的職位、權力和平臺,當作自己的實驗室、試驗田,憑著性子干、跟著感覺走,好高騖遠、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一錯再錯、步步行錯,成為典型的“試錯模型”。
其實,組織倡導“容錯糾錯”,旨在樹立“不以一眚掩大德”的容才理念和“察人看主流”的評才理念,并非鼓勵和倡導犯錯誤。領導干部因推進發展、改革創新和追求偉大事業、崇高理想而犯的“合理錯誤”,才是包容的范圍、免責的客體。假若領導干部把組織的包容和寬容,當作追求個人私利、貪圖個人享樂、建造個人王國的溫床和土壤,在犯下累累“真錯誤”時,還奢望組織的“包容”和“寬恕”,那才是最大的錯!
領導干部要慎用組織提供“容錯權”,積極涵養能力素質,不斷提升道德品質,全力展示才華能力,盡情施展一身本領,一門心思撲在工作上、事業上,決策前廣泛問計于民,實施中及時校正偏差,完結后全面總結教訓,無論是在工作上、生活中還是私下里,都要少犯錯、不犯錯,力爭不用組織提供的“試錯權”,用經得起實踐、群眾和歷史檢驗的實績造福人民、回報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