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次數創紀錄!封丘原縣委書記7年受賄1575次,減刑被駁回
金水路觀察 2016-04-03 20:08 河南商報旗下微信公號“金水路觀察”注意到,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日前公布了李蔭奎減刑一案刑事裁定書。李蔭奎是河南省新鄉市封丘縣原縣委書記,目前在焦作監獄服刑的他,一份提請減刑建議被法院裁定不予減刑。
減刑建議被駁回并不是什么新鮮事,之所以河南商報旗下微信公號“金水路觀察”把他拿出來說,是因為李蔭奎的受賄案實在太特殊了。
2002年至2009年,李蔭奎在擔任封丘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276萬元、歐元8000元、美元8000元,有媒體報道稱他“創下了縣委書記受賄次數之最”。而且,在此期間,他還主動上繳廉政賬戶資金63.9萬余元,以示自己清廉。最終,法院二審終審判處李蔭奎無期徒刑。
河南商報旗下微信公號“金水路觀察”了解到,法院此次裁定對李蔭奎不予減刑,原因在于李蔭奎仍有部分贓款贓物沒有退出,不能積極消除犯罪行為所產生的社會影響,不能認定為確有悔改表現,不符合減刑條件。
7年1575次收受142人賄賂1200余萬元,被判無期徒刑
受賄次數創紀錄!封丘原縣委書記7年受賄1575次,減刑被駁回
受賄次數創紀錄!封丘原縣委書記7年受賄1575次,減刑被駁回
目前是《焦新報》一版編輯兼校對的李蔭奎,正在與民警討論版面問題
李蔭奎減刑案刑事裁定書顯示,李蔭奎于1959年11月29日出生,河南新鄉市人,研究生文化,現在河南焦作監獄服刑。
據公開報道介紹,1978年高中畢業后,李蔭奎在原籍任村民辦教師。后來不甘落伍的李蔭奎經過自己的勤奮努力,于1980年考上了河南大學政教系。1984年李蔭奎參加工作后,因其業務扎實、工作能力強,他的職務也由科員、副科、正科、副處直至晉升為縣委書記。
2010年5月7日,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蔭奎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查明,2002年中秋節至2009年春節,被告人李蔭奎擔任封丘縣縣長、中共封丘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142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276萬元,歐元8000元,美元8000元。李蔭奎于2003年至2008年12月共上繳廉政賬戶資金639800元。
洛陽中院以受賄罪判處李蔭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判決后,李蔭奎不服提出上訴。河南省高院二審認為,原判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2010年10月29日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部分贓款贓物未退出,不符合減刑條件
受賄次數創紀錄!封丘原縣委書記7年受賄1575次,減刑被駁回
宣判后,李蔭奎于2010年12月30日入監。
河南商報旗下微信公號“金水路觀察”了解到,李蔭奎歷經減刑1次,于2013年8月20日減為有期徒刑19年3個月,剝奪政治權利8年。減刑后刑期自2013年8月20日起至2032年11月19日止。
2015年11月1日,刑罰執行機關河南省焦作監獄提出對罪犯李蔭奎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的建議。
河南商報旗下微信公號“金水路觀察”注意到,焦作監獄在提請減刑建議書中提出,李蔭奎在近期確有悔改表現,并被評為監獄級改造積極分子。具體事實如下:
罪犯李蔭奎自上次減刑以來,能認罪悔罪,接受改造,并能夠檢討自己的犯罪原因,服從管理,深刻認識到自己的犯罪給國家造成的危害和給單位帶來的不良影響,認真反思反省所犯罪行,其間沒有申訴行為;能夠積極參加“三課”學習,不斷提高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遵守課堂紀律,按時完成作業。在2014年下半年期末考試中取得了思想課92分、2015年上半年期末考試中取得了思想政治課90分的成績。該犯在監獄報紙編校勞動崗位上,認真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勞動改造技能,積極創新,不斷改進版面設計,提高文字水平,結合自己的思想改造實際,認真撰寫改造稿件,稿件多次被采用刊登,較好地完成了監獄警察布置的崗位改造任務。間隔期最后一次評審結果為:優秀。間隔期內半年評審鑒定結果為良好以上次數與應參加評審次數的比例為5:5。
李蔭奎改造積極,共獲得表揚五次,2014年被評為監獄級改造積極分子。
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11月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15年11月17日在焦作監獄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焦作中院認為,罪犯李蔭奎自上次減刑以來能夠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職業技術學習,積極完成各項改造任務。但仍有部分贓款贓物沒有退出,不能積極消除犯罪行為所產生的社會影響,不能認定為確有悔改表現,不符合減刑條件。
2015年12月30日,焦作中院作出裁定,對罪犯李蔭奎不予減刑。
包庇“毒工廠”,居民聯名舉報
李蔭奎在“陰溝里翻了船”,這條“陰溝”還是他自己一手“挖”出來的。“翻船的陰溝”就是地處封丘縣城居民區中的“毒工廠”———河南省新鄉市黃河化工有限公司。
2011年,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國家檢察官學院主辦的《中國檢察官》雜志披露了李蔭奎受賄案的案情。
報道中稱,2008年9月,900多名居民代表在一封舉報信上聯名按下紅手印。部分居民代表開始逐級向封丘縣、新鄉市和河南省的環保、信訪部門舉報。這一事件立即得到重視。2008年12月,黃河化工廠被責令停止違法生產。
黃河化工廠,即河南省新鄉市黃河化工有限公司,與李蔭奎有著深厚的淵源。黃河化工的前身是封丘縣化肥廠,化肥廠籌建于上世紀70年代,屬地方國營企業,主要生產尿素。化肥廠在上世紀80年代頗為紅火,但由于生產技術落后等問題,效益連年下降。1998年,化肥廠宣布破產。據當年的評估報告,化肥廠總資產達1億多元,負債總額2.7億多元。這個看似爛攤子的化肥廠卻引來許多企業老板的青睞,都表示愿意在條件合適的情況下出資收購。
2003年1月7日,在既沒有經過清算組討論,也沒有報請法院批準的情況下,時任縣長李蔭奎就代表封丘縣人民政府,與河南省武陟縣騰飛煤炭公司法定代表人黃金慈簽訂了《封丘縣化肥廠整體資產出售合同書》。約定:黃金慈以300萬元的價格買斷封丘縣化肥廠的所有資產;封丘縣政府僅對出售資產監控5年。
表面上看,這份協議與其他的地方國有資產轉讓沒有太大區別,實質上卻區別很大。其他的國有企業改制,盡管有可能是零資產甚至負資產轉讓,但常常有附帶條件,比如承擔企業債務,解決職工就業、社會保險問題等。而封丘縣政府整體出讓化肥廠,卻是通過表面的破產程序將所有債權人的債權賴掉后,將化肥廠1億多元的凈資產以3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黃金慈,相當于后者“空手”套得了上億元國有資產。
黃金慈承包化肥廠后,將其改建成如今的黃河化工。2004年,黃金慈接手黃河化工1年以后,黃河化工被當年的“環保專項行動”列為14家必須“停產整頓、停產治理、限期治理企業”中的一家。此后,黃河化工多次被列入“黑名單”。但有著老鄉李蔭奎的庇護,黃金慈屢屢化險為夷,黃河化工繼續生產。
2008年12月,黃河化工被責令停止違法生產。而李蔭奎低價出售國有資產的行為也漸漸浮出水面,河南省紀委成立了專案調查組對其展開調查。2009年2月,剛任幾個月縣委書記的李蔭奎被“雙規”。
家庭名下無巨款,親戚朋友藏匿贓款
2010年11月,《法治周末》曾對李蔭奎受賄案進行了報道。報道中披露,剛被“雙規”不久,面對專案調查組,李蔭奎十分坦然:“你們查吧,家庭情況可以說明我的問題。面對金錢誘惑,我抵抗住了。但礙于人情,也收下了一些錢,我都上繳廉政賬戶了。”
專案調查組調查發現,李蔭奎和妻子、孩子名下均無大額財產,而李蔭奎在2003年至2008年12月確實上繳廉政賬戶資金共639800元。
案件一度進入了僵持階段。
由于掌握的線索來源于封丘縣前任縣委書記趙建軍(2008年10月任新鄉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后因收受索要賄賂383萬余元、禮金482萬余元被“雙開”并移送司法機關),為了掌握李蔭奎的犯罪事實,調查組和負責趙建軍一案的專案組配合,爭取從趙建軍口中得知更多關于李蔭奎的犯罪線索。
經過一番工作,趙建軍在交代自己犯罪事實的同時,也提供了李蔭奎的部分犯罪線索。
面對專案組調查人員,李蔭奎最終主動交代,在2002年中秋節至2009年春節期間,他先后共1575次收受140余人賄賂780萬元、禮金553.7萬元,貪污8.4萬元的犯罪事實。
收受了巨額賄賂,家庭名下卻無巨款,李蔭奎的巨額財產究竟藏匿于何處?
報道中稱,李蔭奎和妻子劉士珍在收受第一筆賄賂的時候,也是心驚肉跳,總怕東窗事發。二人合計,最終商定“妙計”:他們家庭成員名下不放財產,而是讓親戚朋友四處找身份證,以備存款之需。
根據李蔭奎的交代,省紀委專案組人員從劉士珍的妹妹劉士蘭處提取存單41份,股金證一份,總金額為人民幣193.2萬元、美元9015.23元、歐元2416.49元;從劉士珍的弟弟劉世慶處提取存單45份,股金證一份,總金額為4602098.73元,另提取現金人民幣22.96萬元、美元65000元和歐元8000元;從劉士珍的妹妹劉慧娟家中提取存單13份,總金額為125萬元;從劉士珍的表哥楊某的診所里提取存單10份,總金額為60萬元;劉士蘭丈夫李繼平主動向專案組人員交出存單14份,總金額120萬元,另上繳現金45萬元。而從李蔭奎家中僅提取現金5萬余元。
“我為了攆著人家退錢,追趕著人家,被人家推搡到屋內”
被移送至河南省焦作監獄后,服刑的李蔭奎有了新的“身份”——《焦新報》一版的編輯兼校對。《焦新報》是河南省焦作監獄主辦的報紙,2011年12月《河南法制報》介紹了李蔭奎在服刑時的一些細節:
又一期的《焦新報》即將出版,這份由省焦作監獄主辦的報紙已經出了400多期。坐在監獄小報室內,李蔭奎正在一字一句地讀著報紙,他目前是《焦新報》一版的編輯兼校對。“這張圖片的說明漏掉了,加上吧……”省焦作監獄教育科科長邱曉星在一旁指導著。“哦,就是。”李蔭奎立刻應了一聲,拿起筆奮筆疾書,很認真,也很專注。
小報室的面積并不大,作為服刑人員的李蔭奎占據的是一米見方的桌子位置。恐怕他當縣委書記的時候,辦公室的面積要比這大得多。
報道中稱,在講起犯罪經歷時,李蔭奎說,在當縣長的第一個中秋節前夕,遇到了他從政以來被人送禮的第一次。當時他在辦公室里辦公,一個熟人一進門就將一個袋子扔到了沙發上,接著打招呼說:“快過節了,李縣長,這是點小意思,你笑納啊。”說完就轉身出去了,等他攆出門后,那人已經不見蹤影。
“當我回到辦公室打開沙發上的袋子時,我驚呆了,里面裝的竟是幾千元錢。當時的我一時茫然不知所措,就悄悄地做了記號,把這些錢放在了柜子里,以備日后歸還。”李蔭奎說,也就是從那天起一直到自己當上縣委書記,送禮的人開始絡繹不絕,簡直門庭若市。逢年過節、婚喪嫁娶、晉升提職,只要有機會,形形色色的人都要來給他送禮,時間長了,他似乎習以為常,心里想著能當時退就退掉,退不了就等有機會見面再退。問他接受禮金的情況,多少人都是誰,他說記不清楚了,就連到底送了多少錢他也弄不清楚,反正錢是越來越多。
講到此時,李蔭奎說,在他的心里從來沒有認為這些錢是他的,也知道這些錢是他不該要的,他把收到的每一筆錢都做了記號,預備著退還給人家。“既然你想到要退,難道真沒有堅決拒收的機會嗎?”他捶胸頓足地說:“天地良心呀,我為了攆著人家退錢,追趕著人家,被人家推搡到屋內,然后門被緊拉著出不去,我實在是沒有辦法。這樣的事情弄多了,搞得我筋疲力盡,干脆任由其發展。”
通過“超常”演技欺騙組織,蒙蔽群眾
《中國檢察官》雜志的報道中稱,李蔭奎案再次讓我們看到強化對縣委書記崗位等敏感崗位的監管已成為當前反腐工作的重點。
李蔭奎案的另一個亮點就是在于其“小步快跑”的同時積極申報財產,“青睞”廉政賬戶,“主動”上繳小部分紅包禮金,其實是在使“障眼法”,布“迷魂陣”,通過這些“超常”的演技,誤導媒體,欺騙組織,蒙蔽群眾,使大家相信他是一個“非吾之所有,一毫而不取”、具有高風亮節的清廉公仆。
報道中如此評論:主動上繳廉政賬戶資金639800元的李蔭奎,并沒有因此載入“清官”史冊,相反,卻以1575次受賄紀錄創下縣委書記受賄次數之最,為“雙面貪官”隊伍再添一個鮮活樣本。
來源:河南商報旗下微信公號“金水路觀察”(zzjinshuilu)
作者: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趙強
監制:楊韜 統籌:趙強 編輯:高利國 校對:朱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