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離婚 父親上門討說法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時間:2016-04-08 11:51:52 家住五十一公里的陳某與妻子李某離婚后,李某的父親覺得陳某對不起李某,而且財產分割也不公平。3月9日,李某的父親找陳某討公道,要求陳某給予5萬元的感情賠償費。陳某不同意,雙方發生爭吵并抓扯。
小夫妻 因無小孩而離婚
據民警介紹,今年30歲的陳某在某企業工作,2011年與比他小1歲、家住仁和區的李某結婚。2012年4月,陳某和李某共同出資在五十一公里購買了一套住房。婚后李某一直沒有懷孕。
2014年10月,陳某和李某一起到成都某醫院檢查后發現,是由于李某身體有問題,才造成兩人沒有孩子。陳某的父母獲悉后,對李某很不滿意,陳某也因此多次和李某發生爭吵。2015年12月13日,陳某與李某感情破裂離婚。
老岳父 上門討要感情費
離婚時,陳某與李某進行了家產分割,陳某給李某20萬元,五十一公里住房歸陳某所有,李某則搬回父母家居住。李某的父親認為女兒受了委屈,覺得陳某欺騙了自己的女兒,分割家產也占了大頭,于是多次找陳某吵鬧,要求陳某賠償女兒5萬元感情費,被陳某拒絕。
2016年3月9日18點30分,陳某下班回家,再次被李某的父親攔住,舊事重提,要求陳某補償5萬元。陳某不答應,李某的父親大罵陳某。陳某的母親聽到吵鬧聲后下樓幫忙,李某的父親越罵越生氣,上前要打陳某,雙方隨即發生抓扯。
接到報警,大河中路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進行調解。李某的父親不接受調解,民警告之,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