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魚”還要游到哪里去
來源: 新華網2016-04-22 15:16:00 “天價魚”由北游向了南。據媒體報道,游客王女士近日在桂林一家啤酒魚餐館用餐。店員在未告知魚價、未稱重量的情況下,直接將魚摔死。事后王女士才得知,這種魚是娃娃魚,總價5000元。后經警方調解,王女士結賬1500元后離店。最新消息稱,當地已組織物價、工商等相關部門以及所屬轄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這起涉嫌價格違法行為迅速展開調查。
一條固執的魚,“逆著洋流獨自游到底”,從北方游到了南方。如同哈爾濱“天價魚”事件一樣,這起發生在桂林的“天價魚”事件,同樣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因為事件的高度雷同,甚至有人生出了一種恐懼感,似乎“地無分南北”,宰客都沒商量。其實換個角度看,我們應該感謝“天價魚”,包括感謝其他的“天價事件”。
一段時間以來,爆發的“天價事件”已然不少。試舉幾例,青島的“天價蝦”事件,常州的“天價粥”事件,南京消協秘書長曝光的“天價馬”事件,上海的“天價茶”事件,再加上這兩起“天價魚”事件,簡直有一種“你方唱罷我登場”的繚亂感。即使這樣,也得承認,還有大量甚至海量的宰客事件,“沉默地沉沒在深海里”。而且這些事件,固然都以悲劇開場,但最后的結局,往往都是大快人心,是人們希望看到的。
事件本身但不限于事件本身得到了相對圓滿的處理。我們看到,幾乎每一次“天價事件”經由媒體曝光后,固然“得分有高低,應對有不同”,最后都得到了當地有關部門的呼應。我們看到,有關部門多以此為突破口,對當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排查;有關商家也從中得到了教訓,像明碼標價問題,就得到了很大的推進和落實。更值得欣喜的是,有些地方還展現出建立長效機制的模樣。比如青島“天價蝦”事件后,當地痛定思痛,幾個月后響應媒體呼吁,推出了“游客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由此不難看到,“天價事件”在總體上推動了市場秩序的好轉。
有人可能會講,既然這些事件起到了正向推動作用,為什么“天價事件”還是摩肩接踵出現呢。這也正是我們為之遺憾的。這里可能有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生態的問題。現在,旅游市場和消費市場確實問題重重,好比由于天氣變化,魚兒缺氧浮頭一樣。只要氧氣不足,魚兒浮水是必然的,除非氧氣充足了,或者魚兒都死光了。類比現在的旅游市場,除非生態環境得到根本好轉,或者游客都不出去旅游了,否則問題還是此起彼伏。
另一方面,是長效機制的問題。誠然,“天價事件”發生后,有關方面開始了行動,但這種行動常常表現出運動性的特征,即便推出了一些所謂的“長效措施”,也往往“事了人息”,等到事件淡化后也往往沒有了下文。比如說,在哈爾濱“天價魚”事件之后,筆者就曾建議,不僅要明碼標價,而且要有“升級版”的明碼標價,具體地講,一些高價商品,不僅要標單價,而且要標總價;不僅要明示,而且要簽字。這就是長效機制問題。而且,一些行動往往是“誰生病誰運動”,那些沒有曝光天價宰客的地方,往往站在一旁看笑話,并沒有心同此心,查找自身問題。
從這意義上講,我們應該感謝“天價事件”,但這種感謝是有限度的,因其雖然產生了一定的倒逼和震懾作用,但沒有形成普遍的自覺,通過制度的形式常態化。這也是我們擔心的,“天價事件”是當前旅游解不開的結,這條“天價魚”還會游向其他地方。(喬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