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準生證的問題
因小孩將要出生,準備辦準生證,街道辦事處告知:有單位且單位簽訂了計劃生育相關協議的由單位出具初婚初育證明,單位沒有簽訂協議或沒單位的,至戶口所在社區開初婚初育證明,男女雙方都要開。
這意味著:要在上班時間,到男方社區,再到女方社區,再到街辦,如果去了遇到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或者出差等情況,還得下次再來。辦一個準生證,需要到三個地方。在國家開放二胎并大力精簡行政審批程序的情況下,辦準生證的流程是否應該精簡了?
問了幾個辦過準生證的朋友,每個人都說的不一樣,有的說在街辦辦理,有的說在社區辦理,不知道我咨詢的街辦辦事人員告知我的辦理事項是否正確?流程是否可以精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