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等對武警北京二院進行調查魏則西事件
時政新聞 新京報 [微博] 李丹丹李婷婷2016-05-04 03:19 ?新京報訊 (記者李丹丹李婷婷 實習生 戴軒)昨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近日“魏則西事件”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國家衛計委、中央軍委、武警部隊等相關部門聯合對武警北京市總隊第二醫院(以下簡稱武警北京二院)進行調查。
中央軍委、武警部隊介入調查
“魏則西事件”后,百度、武警北京二院被推上風口浪尖。
5月2日,國家網信辦網絡綜合協調管理和執法督查局、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管司、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及北京市網信辦、工商局、衛生計生委成立聯合調查組進駐百度公司,對此事件及互聯網企業依法經營事項進行調查并依法處理。
昨日該事件繼續發酵,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國家衛計委、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武警部隊后勤部衛生局聯合對武警北京二院進行調查。
國家工商總局曾公告百度推廣產品違規
對于“百度推廣是否屬于廣告”的問題,國家工商總局昨日仍未做出回應。
不過在2013年11月,北京市工商局向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關于“百度推廣”是否應依據司法判決認定為廣告的請示》,其中提到,“百度公司以競價排名和搜索引擎推廣服務的方式由推廣用戶設置關鍵詞和推廣鏈接后,通過百度推廣的關鍵詞定位技術,當網絡用戶搜索該關鍵詞時,推廣結果將以標題、描述、網絡鏈接的形式顯示在搜索結果首頁左側上方或各頁右側的‘推廣鏈接’位置,從而對推廣用戶銷售的商品進行宣傳和介紹,該服務是一種有償服務并按效果收費,符合《廣告法》關于廣告的定義。但此后一直沒有明確的判定。
記者查詢了解到,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官方網站曾公布過一則嚴重違反廣告法規定的廣告抽查公告,其中包括在百度平臺進行加“V”推廣的如意牌氣血雙補丸產品廣告。
另外,記者注意到,上海市工商局浦東分局曾將多家醫院在百度進行的推廣定義為廣告,并對相關醫院進行了處罰。
與百度推廣類似的騰訊搜索推廣也曾被界定為廣告。2011年,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騰訊搜索推廣界定為互聯網廣告,并對騰訊公司進行處罰。
此外,國家工商總局去年在《互聯網廣告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付費搜索結果”為廣告。目前,該暫行辦法未正式出臺。
關于百度搜索引擎,記者發現,2015年10月12日,北京市工商局曾與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其中合作重點之一是借助百度搜索技術,合作研發新型垂直搜索引擎技術,提升對獨立商務網站、經營商品與服務及有關違法經營行為的篩查能力,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