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滿坐冤獄23年 獲275萬余元國家賠償(圖)
中國新聞網(wǎng) [微博] 2016-05-13 11:52 中新網(wǎng)5月13日電 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今日發(fā)布消息,5月13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陳滿達成國家賠償協(xié)議,向陳滿支付國家賠償金275萬余元。
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
獲國家賠償275萬余元 陳滿:未達到預期表示遺憾
陳滿申請966萬余元國家賠償一案,3月30日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聽證后,于4月18日再次在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再次進行了協(xié)商,5月13日,海南高院和陳滿達成賠償協(xié)議,向陳滿支付國家賠償金2753777.64元,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185萬余元,精神損害撫慰金90萬元。陳滿大哥陳憶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具體情況他們還不知情,只有問陳滿本人。對于275萬的數(shù)字較4月18日的再次協(xié)商后的320萬數(shù)字又有所降低,陳憶只是“哦”了一聲。
記者隨后撥打陳滿的電話,陳滿告訴記者,雖然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但是表示遺憾,沒有達到預期,“總的來說有了一個結(jié)果,勉強接受”。
陳滿說,根據(jù)國家賠償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此次賠償協(xié)議只保留了人身自由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撫慰兩項,“人身自由損害賠償按照天數(shù),每天多少錢,然后就是185萬多,精神損害撫慰金最高不超過人身自由損害賠償?shù)?0%,最后是90萬,差不多49%。”
對于4月18日的320萬,陳滿說,當時考慮了案件申訴費用和后續(xù)醫(yī)療費用,“案件申訴費用50萬,后續(xù)治療費用7000元”。但最后達成的國家賠償協(xié)議里面,這兩項費用也減除了。
陳滿說,勉強接受這個結(jié)果,畢竟也算是有個結(jié)果了,如果再申請復議的話,不知道又要等到什么時候去了,“畢竟我已經(jīng)失去自由20多年了,需要盡快回歸正常的生活,融入社會?!?br>
陳滿說,另一個方面就是考慮父母年事已高,不想再為這個事情耗費太大的經(jīng)歷,有這樣一個結(jié)果,對于老人家也是一個安慰。
在此前王萬瓊律師提供給記者的國家賠償申請書中的賠償請求項顯示,首先“請求賠償義務(wù)機關(guān)在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華西都市報等媒體公開向請求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并請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53777.64元”、“賠償申請人誤工費3707555.28元(請求人被剝奪人身自由時,就已經(jīng)開辦了一家裝修公司并初具起色,其工資水平遠遠超過普通職工,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請求人的誤工費按照普通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計算)”、“賠償醫(yī)療費、后續(xù)治療費1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0萬元”、“賠償23年申冤的費用支出計100萬元(包括其家人往返各地參加庭審,向相關(guān)部門和相關(guān)人員遞交申訴材料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誤工費;本案一、二審階段聘請律師支出的律師費;申請再審階段辯護律師為本案申訴、調(diào)查取證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鑒定專家鑒定費;控告申訴材料的打印、復印、郵寄費等)”,共計人民幣9661332.92元。華西都市報客戶端記者唐金龍
此前報道:【陳滿坐冤獄23年 擬申請國家賠償966萬元】
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自1992年12月27日被認定為殺人兇手被抓,至今年2月1日被宣判無罪當庭釋放,今年53歲的陳滿失去自由23年,8437天,是國內(nèi)已知服刑時間最長的蒙冤者。記者昨日下午獲悉,陳滿已決定申請國家賠償966萬余元,將于下周向海南高院提交申請。
王萬瓊律師提供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賠償申請包括6項。其一,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視、人民日報、新華網(wǎng)等10余家國家及地方媒體向陳滿賠禮道歉,并消除影響。經(jīng)濟賠償共包括5部分: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為1853777.64元,誤工費3707555.28元,醫(yī)療費、后續(xù)治療費1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00萬元,申冤費用100萬元。
申請書中稱,陳滿被剝奪人身自由時,已開辦了一家裝修公司并初具規(guī)模,其當時的工資水平已遠遠超過普通職工。以2015年最高院公布的職工日平均工資為基數(shù),陳滿的誤工費應按照普通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倍計算。另外,被關(guān)押期間,由于長期勞作,陳滿患上嚴重的胃潰瘍等疾病,這需要后期治療,故申請賠償義務(wù)機關(guān)承擔醫(yī)療費及后續(xù)治療費。申冤費用則列出了陳滿家人往返各地參加庭審、遞交申訴材料等的交通、住宿、誤工等費用,以及該案在一審、二審、再審階段的律師費用等。
■案情回放
1992年12月25日,海南海口市發(fā)生一起殺人焚尸案。12月27日,陳滿以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限制人身自由。12月28日,陳滿被收容審查。
1993年9月25日,陳滿被逮捕。
1994年11月9日,??谥性阂粚徱怨室鈿⑷俗铩⒎呕鹱飻?shù)罪并罰判處陳滿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因嫌判輕了,??谑袡z察院提起抗訴。
1999年4月15日,海南高院刑事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陳滿堅稱蒙冤,此后與其家人不斷申訴。
2001年11月8日,海南高院經(jīng)復查駁回陳家的申訴。
2013年4月9日,海南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陳滿案不符合立案復查條件。
2015年2月10日,最高檢以海南高院對陳滿案的裁定“認定事實錯誤,導致使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訴。4月24日,最高法指令浙江高院再審。12月29日,浙江高院在??谑协偵椒ㄔ洪_庭審理。
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再次在海南美蘭監(jiān)獄開庭,宣判陳滿無罪,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