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開展藥品流通領域整治 發現違法行為可打電話舉報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時間:2016-05-14 08:38:57 記者5月12日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將重拳出擊,開展藥品流通領域集中整治,嚴厲打擊10種違法行為。
? ?今年初,我市啟動為期半年的藥品流通領域違法經營行為整治工作。近日,根據國家食藥監總局統一要求,我市再次部署、展開集中整治行動,將藥品流通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延長到今年9月底。
? ?此次集中整治中,要求所有藥品批發企業首先開展自查,并于5月31日前報送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到期未報告的,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向社會公開企業名單,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對拒不報告、謊報瞞報以及自查不認真、整改不到位,且繼續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從嚴、從重查處,直至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對違規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依法納入黑名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其姓名和身份信息;按規定向有關部門通報,實施聯合懲戒。
? ?集中整治行動期間,市民可撥打12331對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進行投訴舉報。
? ?嚴打藥品流通領域十種違法行為
? ?1.為他人違法經營藥品提供場所、資質證明文件、票據等條件;
? ?2.從個人或者無《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單位購進藥品;
? ?3.向無合法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藥品,向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疫苗,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從事無證經營仍為其提供藥品;
? ?4.偽造藥品采購來源,虛構藥品銷售流向,使經營行為無法追溯;
? ?5.購銷藥品時,許可證、發票、實物等不能對應一致,藥品未入庫,藥品未納入企業質量體系管理,使用銀行個人賬戶進行業務往來等情形;
? ?6.將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入非法渠道或者進行現金交易;
? ?7.在核準地址以外的場所儲存藥品;
? ?8.未按規定對藥品儲存、運輸、進行溫濕度監測;
? ?9.擅自改變注冊地址、經營方式、經營范圍銷售藥品;
? ?10.向藥品零售企業、診所銷售藥品未做到開具銷售發票且隨貨同行。 (記者 陳西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