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工資被拖欠 盜賣老板的鋼材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時間:2016-02-22 11:44:33 胡某與攀枝花某耐磨管道公司法人劉某系朋友。攀枝花某耐磨管道公司于2014年撤回北京后,將一批耐磨鋼管存放于總發鄉立新村二組一戶村民家。劉某請胡某擔任其開辦的攀枝花市某機械設備公司的負責人,負責處理該公司債權債務。因劉某未及時支付其工資,胡某懷恨在心,產生行竊念頭。
? ?2014年9月的一天,胡某在劉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租用貨車從立新村二組村民家,將劉某堆放在該處的10噸耐磨鋼管拉至總發鄉和大龍潭鄉交叉路口,以20000元低價出售給王某經營的廢品收購站。經價格鑒定,被盜鋼管價值77978元。
? ?隨后,胡某又先后兩次在劉某不知情的情況下,租用貨車將劉某存放的耐磨鋼管28.55噸、12.69噸,以50000元、31700元低價出售給經營廢品收購站的程某、明某。
? ?2014年9月29日,劉某發現鋼管被盜賣后報警。2015年2月28日,民警將胡某帶回接受調查,胡某供述了主要案件事實。隨后,民警將明知是贓物而予以收購的廢品收購站老板王某、程某、明某帶回接受調查。
? ?2015年12月15日,仁和區法院判決胡某犯盜竊罪,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0元。以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0000元;判處明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0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5000元。
(張云林 記者 謝德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