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宣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治理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日前,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近年來,我國影視業快速發展,整體呈現出良好態勢。同時,也暴露出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推高影視節目制作成本,影響影視創作整體品質,破壞影視行業健康生態,而且滋長拜金主義傾向,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會價值觀念,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整治。
《通知》強調,要制定出臺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明確演員和節目嘉賓最高片酬限額,現階段,嚴格落實已有規定,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影視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對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嚴格執行網絡視聽節目審批制度,嚴格規范影視劇、網絡視聽節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電視臺、影視制作機構、電影院線、互聯網視聽網站、民營影視發行放映公司,不得惡性競爭、哄抬價格購買播出影視節目,堅決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助長過高片酬。
《通知》要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點擊率。要加強影視行業征信體系建設,強化行業協會組織管理能力,健全經紀公司、經紀人管理機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監督。各級各類媒體要加強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強化對娛樂新聞報道的總量控制,為影視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來源:新華社)
崔永元致歉范冰冰 國稅調查陰陽合同 稅務盯“大腕兒”應成常態?
針對網絡上不停發酵的范冰冰是否存在利用“陰陽合同”逃稅的討論,昨天下午,國家稅務總局在官網回應,稱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一場由斗嘴引發的稅收討論,恐怕令許多人始料未及。
5月28日、29日,崔永元先后曬出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后1000萬元。
5月29日,崔永元其后又曝光稱,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為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同日,范冰冰工作室回應稱,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并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并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迅即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連日來,崔永元范冰冰之間的各種言論不斷引發大眾的熱議。
昨天下午,稅務總局公開表示,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同時表態,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稱已經介入此事的調查取證。據了解,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蘇無錫,無錫地稅回應稱“對于大家關注的問題,我們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隨后,崔永元表示,愿意配合稅務部門展開調查,愿主動將電話提供給無錫相關部門。
其實,明星偷稅逃稅,在中國的演藝界并不是第一次發生。劉曉慶當年就曾因逃稅入獄。不過,隨著躲避手段的日益隱蔽化,對此的征管難度也日益加大。
就有稅務人士告訴記者,崔永元曝光的第二個合同,很可能根本就不是與范冰冰個人簽的,而是與范冰冰的經紀公司的簽約,這樣,合同款在法律上便不是范冰冰的個人資產,也就談不上范冰冰個人逃稅的問題。“實際上,很多明星都是與公司而非個人簽約。”
另外,相對于“大小合同”,近兩年更多的是影視公司、演藝公司利用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把注冊地放在別處,以此來避稅。
本報記者 趙瑩瑩
針對日前崔永元在微博上曝光疑似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相關部門接連做出快速反應。昨天中午,無錫地稅官方微博表示,“我們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同時,江蘇省地稅局也對媒體表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當天晚些時候,《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面對這一波又一波緊鑼密鼓的操作,想必有些人心里會惴惴不安,當然也不排除有一直遵紀守法、誠實納稅的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清者自清”。既然,崔永元在自己的微博中稱類似的合同有一抽屜之多,那么各級稅務機關確實應該將這次對范冰冰的調查作為一個起點,然后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整個影視圈開展一次徹查。
一直以來,影視明星的超高片酬就為人詬病,但似乎陷入了“屢限屢高”的怪圈。在福布斯公布的2017中國名人收入榜上,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杰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前十名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了35億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據報道,該榜單統計的時間范圍是2016年全年,收入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片酬、導演監制費用、數字專輯收入、演唱會門票收入、比賽獎金、代言費用和活動費用等。回顧以往,毛阿敏、劉曉慶等老一輩大明星都曾經深陷偷漏稅的丑聞之中;國際上,也有梅西這樣被視作勵志偶像的優秀運動員遭起訴逃稅400多萬歐元。
無論是從歷史還是現實角度來考量,這些高收入群體從來都應該是稅務稽查的重點對象。任何一個公民,無論有無私人恩怨,如果掌握了偷漏稅的證據,都應該依法及時舉報,積極幫助稅務部門做好工作。
同時,稅務部門也該提高稽查手段,對“潛規則”明察秋毫不手軟,要跑在那些大明星請來操作“合理避稅”的會計師前面,完善法律法規,獎勵合法納稅戶,懲戒偷稅漏稅者,給社會一個公平公正。
張麗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攀西商界網 版權所有
防范網絡詐騙,遠離網絡犯罪。網站信息由用戶及第三方發布,真實性、合法性由發布人負責。詳情請閱讀:免責條款
網站備案:蜀ICP備15033597號-1 川公網安備 51040202000148號 主辦:攀枝花國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主編:熊 毅 副主編:陳西萍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812-3335853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原標題:中宣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治理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
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日前,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影視行業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通知》指出,近年來,我國影視業快速發展,整體呈現出良好態勢。同時,也暴露出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推高影視節目制作成本,影響影視創作整體品質,破壞影視行業健康生態,而且滋長拜金主義傾向,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會價值觀念,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整治。
《通知》強調,要制定出臺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明確演員和節目嘉賓最高片酬限額,現階段,嚴格落實已有規定,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影視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對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嚴格執行網絡視聽節目審批制度,嚴格規范影視劇、網絡視聽節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電視臺、影視制作機構、電影院線、互聯網視聽網站、民營影視發行放映公司,不得惡性競爭、哄抬價格購買播出影視節目,堅決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助長過高片酬。
《通知》要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決反對唯票房、唯收視率、唯點擊率。要加強影視行業征信體系建設,強化行業協會組織管理能力,健全經紀公司、經紀人管理機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教育監督。各級各類媒體要加強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強化對娛樂新聞報道的總量控制,為影視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來源:新華社)
崔永元致歉范冰冰 國稅調查陰陽合同 稅務盯“大腕兒”應成常態?
針對網絡上不停發酵的范冰冰是否存在利用“陰陽合同”逃稅的討論,昨天下午,國家稅務總局在官網回應,稱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資料圖:閻彤攝
一場照片引出的大眾討論
一場由斗嘴引發的稅收討論,恐怕令許多人始料未及。
5月28日、29日,崔永元先后曬出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后1000萬元。
5月29日,崔永元其后又曝光稱,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為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而實際上范冰冰只在片場演出4天。同日,范冰冰工作室回應稱,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從未通過“陰陽合同”方式簽約,并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為,既破壞了商業原則,又涉嫌侵犯合法權益,并稱相關網絡用戶及媒體未經核實散布謠言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
對此,崔永元迅即回應稱沒有保護合同秘密義務,范冰冰是公眾人物,如不服,可以“出來走兩步”,對公眾“實話實說”。連日來,崔永元范冰冰之間的各種言論不斷引發大眾的熱議。
無錫地稅局介入取證調查
昨天下午,稅務總局公開表示,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同時表態,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稱已經介入此事的調查取證。據了解,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蘇無錫,無錫地稅回應稱“對于大家關注的問題,我們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隨后,崔永元表示,愿意配合稅務部門展開調查,愿主動將電話提供給無錫相關部門。
明星逃稅手段“隱蔽化”
其實,明星偷稅逃稅,在中國的演藝界并不是第一次發生。劉曉慶當年就曾因逃稅入獄。不過,隨著躲避手段的日益隱蔽化,對此的征管難度也日益加大。
就有稅務人士告訴記者,崔永元曝光的第二個合同,很可能根本就不是與范冰冰個人簽的,而是與范冰冰的經紀公司的簽約,這樣,合同款在法律上便不是范冰冰的個人資產,也就談不上范冰冰個人逃稅的問題。“實際上,很多明星都是與公司而非個人簽約。”
另外,相對于“大小合同”,近兩年更多的是影視公司、演藝公司利用地方的稅收優惠政策,把注冊地放在別處,以此來避稅。
本報記者 趙瑩瑩
資料圖:白繼開攝
稅務稽查盯“大腕兒”應成常態
針對日前崔永元在微博上曝光疑似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相關部門接連做出快速反應。昨天中午,無錫地稅官方微博表示,“我們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和江蘇省地方稅務局的要求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同時,江蘇省地稅局也對媒體表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對網上反映的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江蘇省地稅局已組織主管稅務機關等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當天晚些時候,《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發表文章: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國家稅務總局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面對這一波又一波緊鑼密鼓的操作,想必有些人心里會惴惴不安,當然也不排除有一直遵紀守法、誠實納稅的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清者自清”。既然,崔永元在自己的微博中稱類似的合同有一抽屜之多,那么各級稅務機關確實應該將這次對范冰冰的調查作為一個起點,然后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整個影視圈開展一次徹查。
一直以來,影視明星的超高片酬就為人詬病,但似乎陷入了“屢限屢高”的怪圈。在福布斯公布的2017中國名人收入榜上,范冰冰以2億4400萬元拔得頭籌,鹿晗收入1億8160萬元位居第二,周杰倫以1億8150萬元收入排名第三。前十名的收入總和近17億元,前三十名的收入超過了35億元,前五十名的收入近50億元。據報道,該榜單統計的時間范圍是2016年全年,收入主要包括電影電視劇片酬、導演監制費用、數字專輯收入、演唱會門票收入、比賽獎金、代言費用和活動費用等。回顧以往,毛阿敏、劉曉慶等老一輩大明星都曾經深陷偷漏稅的丑聞之中;國際上,也有梅西這樣被視作勵志偶像的優秀運動員遭起訴逃稅400多萬歐元。
無論是從歷史還是現實角度來考量,這些高收入群體從來都應該是稅務稽查的重點對象。任何一個公民,無論有無私人恩怨,如果掌握了偷漏稅的證據,都應該依法及時舉報,積極幫助稅務部門做好工作。
同時,稅務部門也該提高稽查手段,對“潛規則”明察秋毫不手軟,要跑在那些大明星請來操作“合理避稅”的會計師前面,完善法律法規,獎勵合法納稅戶,懲戒偷稅漏稅者,給社會一個公平公正。
張麗
(原標題:稅務部門核查影視“陰陽合同”)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