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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君宏觀: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后,企業與個人將補繳近2萬億元

發布時間:2018/9/4 10:11:47 瀏覽:546
[摘要]國君宏觀: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后,企業與個人將補繳近2萬億元

【國君宏觀】社保征管體制改革,經濟影響幾何

編者按:國君宏觀團隊發表研究文章稱社保征管體制改革,最終將明顯提高部分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也可能對個人當期可支配收入產生明顯負面影響。社保征收改制雖然對于補充社保資金缺口,改善居民福利具有長遠意義,但征管力度的短期顯著提升,預計將顯著提高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沖擊企業利潤,對居民當期收入帶來負面影響。

文章中測量全國總量最終影響:在征管體制改革后,企業與個人將補繳共計近2萬億元若企業與個人按照當前費率共同承擔,將影響企業利潤總額13.4%,短期增加企業運營壓力。若完全由個人負擔,將進一步壓低當前居民消費,累計對GDP帶來1.5個百分點的沖擊。

分地區影響方面:分地區來看,補繳壓力指數反映出河南、廣東、安徽、山東等地企業補繳壓力較高。從補繳對居民收入擠壓情況來看,中部與西部地區收入被擠占程度較大,個人補繳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的全國均值水平大約在6.7%。綜合企業和個人數據,社保改制整體對于中、西部地區的企業利潤沖擊和個人收入擠占壓力大于東部地區。

分行業影響方面:根據申萬行業分類,28個行業的利潤沖擊均值-4.80%。整體數據反映出,社保征收體制改革對于企業盈利能力方面影響較大,全行業利潤水平下降顯著。對商業貿易、汽車、農林牧漁、家用電器、紡織服裝等行業利潤沖擊較大。

在當前經濟增速邊際放緩階段,征收體制改革短期迅速落地可能性較低,我們預計未來政府可能推出因地制宜的“穩中求進”的措施,政策緩沖或包括設立中小企業緩沖期、基數調整、企業與個人減稅等措施。

以下是正文:

2018年7月20日中辦、國辦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各項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推行社保征管體制改革,一是因為一直以來社保費“分征”過程中存在企業逃繳行為;二是因為,社保資金缺口逐年擴大,政府希望強化征管,減少漏繳、少繳現象。但社保征管力度的顯著提升,預計將大幅提高中小企業的經營成本、沖擊企業利潤,并且對部分居民當期收入帶來負面影響。

1. 社保征管體制調整背景:高費率下高缺口,基數合規性差

1.1.中國企業社保費率位居全球高位

中國企業社保繳費比例極高,不僅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而且高于大多數發達國家。對企業而言,社保費用是企業人力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社保費率的高低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盈利能力和產品的競爭力。因此,對于很多以人力成本為主要優勢的中國企業而言,企業逃繳、漏繳、少繳社保的動機很強。

從表2可以看出,近年來中國企業社保總費率水平持續保持高位,平均來看,當前企業總費率在30%左右。與之相伴,企業用人成本高昂。在此背景下,社保征管效率的提升,對企業的人工成本負擔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1.2.人口老齡化導致社保資金缺口增大

中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趨嚴重,預計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占總人口比重提升到17.8%。中國統籌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于歷史轉軌成本和人口老齡化的來臨,使得養老金未來的缺口將逐步加大。2017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43310億元,其中征繳收入33403億元,全年基金總支出38052億元,當期征繳收入已經低于當期支出,且資金規模僅相當于當期基金支出的87.78%。

我們測算,未來社保項目收支缺口呈不斷擴大之勢,2020年達1.8萬億左右,2030年達3.2萬億左右,意味著后續用財政補貼來彌補這些缺口的需求將會越來越大。隨著人口老齡化,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等社會福利的支出將不斷增加,支出越來越剛性化。

1.3.中國企業社保基數合規性較差

企業社保的合規性可以從從參保及時性、險種覆蓋面、基數合規三方面進行考察。根據《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調查顯示,企業社保合規性中參保及時性、險種覆蓋面的情況在逐年向好,二者連續三年的改善反映出,強制繳納的法定福利覆蓋面越來越廣。

但另一方面,社保基數合規存在極大的問題。基數合規企業比例持續下滑,從2015年38.34%到2016年的25.11%,降低了13個百分點。2017年基數合規企業比例為24.1%,其中基數不合規企業中23%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11%的企業只按固定工資繳納,并未算入獎金(作為基數的月平均工資,由國家統計局進行統計,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社保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但由于征繳機構混亂,社保經辦機構審查能力不足,使得很多企業在利潤最大化原則,出現了多種多樣的社保逃繳行為,例如只為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只繳納五險中的部分險種,繳費基數按最低標準等等,企業逃費亦非個別地區的現象。

當前,社保征收體制改革推行過程中,社保收支增速差擴大,養老金缺口壓力上行,使得征收方式的改革存在一定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但與此同時中國企業社保費率位居全球高位,由于高費率和過往征收機制相伴隨的企業逃繳少繳比例較高,使得征收改革的推進受到了一定的現實制約,因此社保征收制度的改革,從居民長遠福利來看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短期又對部分企業和居民帶來了較大壓力。

2. 社保征管體制調整主要內容

2.1改革將結束社保費“分征”,社保繳費體系規范性提升

根據國務院1999年出臺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費的征收機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由稅務機關征收,也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征收。2011年正式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依然沒有明確規定社保費的統一征收機構。因此,此前各地社保征收分為兩大模式:社保經辦機構征收和稅務征收。其中,稅務征收又分為稅務代征和稅務全責征收。由社保機構負責征收的省市包括北京、上海等地,稅務代征的省份包括河南、河北、江蘇、浙江等,兩種征收方式在全國省市中,大體上各占半數。

在此次調整后“分征”體系將變為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在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大背景中,其實是對于社保征管權利的進一步強化。根據《人民日報》,此次稅收征管體制改革之際,也明確從20191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因此,此次調整的過程將會是一個漸進過程,而不會一蹴而就。

2.2.征管政策趨嚴,企業逃繳、少繳現象將減少

此前,社保費的征收被劃分為稅務部門職責之外,稅務部門僅僅履行第三方監督作用,由于涉及地域、企業信息復雜,社保經辦機構沒有足夠的精力與資源去一一核查,因此監管漏洞影響了社保征管工作的協調和效率。但征管體制改革后,企業對于社保費的重視程度必然得到提升。

如果由稅務部門收取社保費用,用人單位申報后,稅務機關依據繳費文件的規定,自動生成參保單位及個人的繳費基數,企業虛報社保繳費基數的問題將會得到有效解決,有利于歸口管理和透明管理。同時,改革有助于形成稅務部門征收、財政部門管理、社保部門支出、審計部門監督的制約網絡。

2.3.征收體制改革或成為社保費改稅前奏,為全國統籌奠基

社會保險收費本身就具有準稅收的性質,歐美等部分發達國家早已將社保費改稅,直接由稅務部門來征繳,同時并入到稅法當中來進行管理。這種方式提高了征收管制的效率,促進社保征收體系的透明化和規范化。因此,中國將社保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繳意味著由費轉稅的性質進一步靠近,從而為將來的費改稅奠定基礎。

3. 征收體制調整對經濟影響的測算

對于社保征收體制改革影響的測算,我們試圖從三個角度入手,從全國、分地區和行業角度進行分析。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我們測算的是全部企業最終達標后的影響,即是這一漸進過程結束后的影響,而不是一開始的影響。整個過程將會是個漸進式的,隨著越來越多企業開始達標,影響會越明顯,也會越接近我們的測算。

3.1測算方法與思路介紹

3.1.1 全國總量測算方法

全國層面補繳總金額的測算,我們通過2017年三類就業人員及其相應工資總額數據粗略計算:

社保參保人員工資總額=2017年全國三類就業人數*相應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應繳社保總額=社保參保人員工資總額*31個省市社保平均費率;

改革后總補繳金額=當年應繳社保總額-當年社保基金收入。

關于數據一些說明:平均工資數據為公開數據,其中農民工工資,我們采用農民工年收入近似替代。人數計算方面,我們選取的三類就業人員包括:城鎮非私營就業、城鎮私營就業以及“離土又離鄉”但未被計入城鎮就業人數的農民工。其中,農民工部分我們利用外出農民工減進城農民工人數作為依據。31個省市社保費率我們采用簡單平均的方式獲得。

這一方法存在高估可能,因為平均工資角度忽略了超過社保繳納基數上限人員的薪資,該因素也是后文其他測算方法的高估可能原因之一。

3.1.2分地區影響測算方法

由于社保具有較強的地域性,我們試圖從各省份社保基數入手,推算總體社保繳費數據。

首先,我們收集2017年各省份職工(城鎮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作為基數參考,根據《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統計數據(23%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11.3%企業按固定工資部分不算獎金繳納,41.6%其余基數不合規情況),我們分別假設兩種情況:第一種是20%的企業按照基數下限進行社保繳費,基本按照《白皮書》統計按下限繳納企業比例為依照;第二種是70%,將社保基數不合規情況全部設定為按照下限進行繳費,第二種假設相對激進。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上年度職工月均工資,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對應60%*繳納基數--300%*繳納基數。若企業按照下限繳費,我們僅假設企業將根據平均工資補足剩余的40%*繳納基數,其中40%源于100%減去下限權重。由于是人均工資水平,因此通過得到的人均補繳金額乘以就業人數即可得到均值角度改革后相關省份的總體多繳金額。

這一計算方式,我們以北京為例,北京2017年職工月均工資水平為8621元,我們利用8621乘以多繳的權重(40%)再乘以企業承擔社保總費率(32%)可以得到人均月多繳金額,乘以12個月得到企業的人均年多繳金額(8621*40%*32%*12=13241元)。若僅有20%企業改革前按照下限繳費,則北京市企業需要補繳的人均金額為13241*20%=2648元。北京市全部企業補繳金額需要乘以總就業人數來計算,而從業人數是我們測算的上下限額的重要假設。

由于社保主要針對城鎮就業人員,我們首先排除了第一產業從業人員。其次,由于第三產業存在大量不參加社保的從業人員,自我雇傭比率較高(如餐飲業等服務業和大量私營個體企業等),因此相較而言,第二產業從業人員擁有社保比例高于第三產業人員。我們利用二、三產業人員加總作為各地區社保人數上限,利用第二產業從業人數作為人數下限,計算社保征收改制多繳金額的上下限。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在此假設下測算仍存在整體高估的可能性,高估原因有四點首先,我們計算未考慮上限問題,這種計算方式中,部分高收入人群(突破300%*基數的上限)在計算過程中社保補繳也被計入多繳金額。其次,企業以基數下限繳費的不合規比例假設可能存在偏高。第三,重要的一點原因是按基數下限繳費多為小企業,由于小企業員工薪酬總體偏低,小企業補繳額會顯著低于大企業,在計算過程中我們并未考慮大型和中小企業的區分,計算均基于均值水平角度。最后,由于部分省市已經實施社保稅務代征模式,因此對全國各省份,統一假定為按20%或70%企業按下限繳費,對個別省份會高估影響。

地區的個人測算方面相對簡單,我們直接利用各省份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測算從下限60%到按照平均工資數值測算:

改制后個人社保年多繳金額=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改革后多繳比例*個人社保費率*12。

我們通過跟各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進行比較,衡量社保征收改制對個人收入水平的影響程度。在個人多繳金額測算上,由于各行業及地區個人實際工資水平數據獲取較為困難,我們仍采用“均值”的視角進行近似評估。

3.1.3分行業影響測算方法

針對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分行業影響測算方面,鑒于企業財務數據可得性,我們從上市公司角度入手進行相關測算。

在篩選出各行業相關上市公司后,假設四檔企業補繳比例(企業為100%、80%、50%、20%的員工進行補繳),通過社保費本期減少額,計算出相應的應繳和實繳差額,這部分差額即為補繳金額,最終除以凈利潤,衡量對凈利潤的負面沖擊。在得到單個上市公司數據后,以凈利潤為權重對行業內十家樣本公司進行加權平均,利用加權平均后數值近似反映全行業企業補繳影響。同時,我們未對“設定提存計劃項下”的失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進行統計,因此最終的影響根據各項費率比重來看,實際影響應對應測算影響或接近3倍左右。營業成本方面,由于樣本上市公司營業成本波動較大,我們采用申萬二級行業數據進行測算。未來社保改制征收將基于實際工資,因此我們對各行業職工薪酬進行計算,并將其除以相應行業的營業成本,近似衡量補繳對營業成本提升帶來的壓力。

3.2測算結果與結論

3.2.1 全國測算結論

我們測算的結果:根據31省市平均社保總費率39.07%,我們計算得到應繳社保金額為86,947.78億元,與2017年社保基金收入差額等于19,794億元,即為補繳總金額:

l  對企業盈利影響:在總量補繳金額接近2萬億的情況下,若企業與個人按照當前費率正常分擔,企業最終可能要補繳1.5萬億,相對于企業2017年11.2萬億,利潤總額減少約13.4%。

l  對消費影響:若企業通過轉嫁個人方式,讓員工個人全部承擔,假設邊際消費傾向0.6,我們估算將最終影響消費總額1.2萬億,對GDP帶來1.5個百分點的沖擊。

因此,從總量角度來看,無論是企業與個人分擔補繳,或是完全轉嫁個人承擔,都將對經濟帶來較大負面影響,前者將顯著影響企業盈利,中小企業或面臨經營壓力大幅提升,后者對當前已處于下行的消費帶來進一步擠壓。

3.2.2 分地區測算結論

首先,通過對地區企業補繳金額加總,我們得到全國企業社保改制后多繳金額的上下限為3601-8326億元,整體占2017年實繳比例達到7.4%-17.2%左右(改革前20%企業按下限繳費),12604-29144億元(改革前70%企業按下限繳費),補繳金額占2017年實繳比例在26.0%-60.1%之間。除最激進假設的測算外,分地區測算結果與全國總量測算結果基本一致。

其中,江蘇、山東、廣東、河南多繳額度較高,名列全國前茅,北京、上海等發達城市補繳額較小,整體壓力較低。

地區間測算結果差異源于人均工資水平差異,二、三產業從業人員數量差異等因素。因此基于這兩類因素來看,人均工資與從業人數二者合計水平較高的省份或面臨更大的補繳壓力。

需要注意的是,該結果僅關注地方補繳總額層面信息,并未結合企業資質信息進行考量。例如部分經濟增速相對落后的地區,企業生存狀況本身面臨壓力,小幅的補繳金額也會對企業經營帶來很大挑戰。因此較低的補繳金額并不等同于區域內企業較低的經營壓力。

若考慮經濟發展因素我們利用各省份國內生產總值作為衡量,利用各地補繳金額比上各地GDP,并對該指數在樣本內進行標準化處理可以得到近似衡量地方企業補繳壓力的指數,指數越大代表壓力越大。從結果可以看出,河南、廣東、安徽、山東等地企業補繳整體壓力較高。

分地區個人方面,根據測算的個人補繳支出情況以及對應的總體居民收入壓縮情況可以看出,在個人補繳的絕對數值方面,發達省份,特別是一線城市補繳水平較高,主要是地區收入差異帶來的基數效應所致。

我們利用補繳金額占可支配收入比重數據可以看出,在20%、70%、100%補繳比例下,收入擠占壓力較高的區域再次集中于中部與西部地區。個人補繳占可支配收入而言整體均值水平大約在6.7%,7.7%,11%左右(分別對應20%、70%、100%補繳比例)。總體來看,補繳對需要參與補繳的個體而言,短期收入擠占水平影響較大。

綜合企業和個人兩部分數據可以看出,社保改制整體對于中、西部地區的負面壓力大于東部地區,對于企業的成本壓力大于個人收入水平的影響。在當前經濟放緩趨勢明顯的背景中,征收體制改革的迅速落地與減輕企業稅負以及積極政策導向相異,因此具體推行過程中大概率會存在一定的政策回旋空間。

3.2.3 分行業測算結論

通過分行業的測算,我們發現社保征管體制改革對商業貿易、汽車、農林牧漁、家用電器、紡織服裝等行業利潤沖擊較大。社保征繳改制會對上述行業公司的盈利能力帶來較大影響。

綜合總體數據來看,28個行業的利潤沖擊-24.86%,-19.21%,-11.60%,-4.80%(分別對應補繳企業比例100%,80%,50%,20%,下同)。整體數據反映出,社保征收體制改革對于企業盈利能力方面影響較大,全行業利潤水平下降較為顯著。

營業成本方面,通過收集申萬二級行業的行業數據,我們利用應付職工薪酬期初額減期末額+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粗略計算全行業職工薪酬水平,然后將薪酬水平與全行業營業成本相除,計算標準化指數,衡量基于工資的社保多繳對營業成本上升帶來的壓力。在計算中,我們忽略銀行與非銀金融行業,一方面這類行業社保繳納情況較好,另一方面金融行業薪酬占營業成本較其他行業差異較大。該方法沒有考慮社保繳納上限,可能帶來高估營業成本壓力的可能。我們發現休閑服務、醫藥、軍工、交通運輸、機械設備等行業所受影響高于其他行業。營業成本上升壓力較大意味著行業總體人力薪酬在整體營業成本中占據較大比例,補繳會對行業內公司的運營能力帶來挑戰。

綜合盈利能力與運營能力兩個角度分析,我們發現醫藥生物、紡織服裝、國防軍工、機械設備、休閑服務等行業所受影響較大。上述行業在營業成本上升和利潤沖擊兩個維度的加總排名居于各行業前列。

分行業測算部分的結果,與分地區測算相似,可能存在一定高估:一是部分行業如商業貿易、農林牧漁等存在大量自我雇傭情況,改革后企業并不存在社保補繳行為;二是凈利潤規模排名靠后的上市公司相對于中小企業仍然屬于資質較好的企業范疇,而中小企業參與補繳的金額會顯著低于這類上市公司,因此對中小企業整體利潤的沖擊及其營業成本可能存在高估。

說明:深色代表利潤沖擊與營業成本壓力上升顯著。雖然樣本選取標準為行業內凈利潤規模墊底公司,但鑒于樣本數量有限,部分行業選取的個別上市公司仍有可能在計算中出現異常值情況,我們嘗試剔除了部分數據“異常”公司,盡量增加樣本對于中小企業的代表性,但由于部分行業自我雇傭比例較高以及上市公司與中小企業資質差異,行業利潤沖擊測算結論仍存在偏誤可能。營業成本提升壓力為行業總薪酬占總營業成本比重,間接衡量社保根據實際薪資水平征繳壓力。

4  征收改制的政策緩沖可能

通過對社保征收改制影響的測算,我們可以看出短期內補繳對于企業經營以及部分居民的收入水平將帶來較大壓力,企業和居民都難以承受其重。因此,預計未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或從基數、過渡期、差異化實施、減稅等方面對改革新政做出調整。

過渡期方面,可以為部分中小企業設立社保征繳改革過渡期,在過渡期內仍按以往下限繳費,為企業調整人力成本提供緩沖期。

基數方面,可以針對中小企業暫緩實施實際工資計繳,通過降低最低基數減小對企業的沖擊,如基數定為當地行業職工月平均工資固定比例等,緩解企業運營壓力。

減稅方面,在積極財政政策背景中,降低企業與居民稅負,本身就是當前經濟增速趨緩、改革步入深水區的重要政策支撐。在社保征收改制的影響下,居民與企業“負擔”實質出現加重。因此對居民和企業進行減稅不僅是應對當前經濟轉型的良策,也是緩解改革沖擊的重要方法。未來可通過降低個稅或通過企業增值稅并檔減稅的方式,降低社保征收改制的短期影響,提升居民消費與企業運營活力。

社保征收改制,在社保資金缺口不斷擴大以及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進程中,從長期來看具有其必然性。社保征管方式的變革對于保證廣大中小企業員工的福利,從長遠來看具有重要意義。“費改稅”以及全國統籌與中央調劑的實施,可以說治標不治本。但是,面對長期的必然,仍然無法忽略企業與居民短期之痛。政策改革的快速落地勢必對企業、居民帶來非常直接的短期沖擊。因此,我們預計未來可能推出因地制宜的緩沖措施,以優化政策變革。 

來源:來源: 宏觀長春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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