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省、市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部署,立足政治機關職責定位,以“零容忍”的態度,對以刑滿釋放人員、攀枝花市新綠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綠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杰為首的涉黑案件開展“一案三查”,嚴肅查處了仁和區城管局黨員干部共計9人,其中黨員干部充當“保護傘”問題2人,公職人員監管失職失責問題7人。現對該起涉黑案件查處的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分別是:
1.攀枝花市仁和區中壩鄉原黨委書記,區城管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沈劍為涉黑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6年至2017年,沈劍多次幫助王杰,先后以掛靠他人公司的名義承攬了區城管局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王杰組織人員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從事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中,行為方式簡單粗暴,實施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等違法行為。2016年5月和2017年3月,仁和區城管局先后兩次收到群眾舉報仁和區城管局使用刑滿釋放人員王杰管理市容市貌等問題的信訪舉報后,沈劍對群眾舉報王杰的問題故意回避,不認真組織調查,縱容王杰等人的違法行為。2018年7月、8月,以王杰為首的涉黑人員因涉嫌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等罪名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經查,沈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沈劍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范良知為涉黑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8年1月,仁和區城管局收到群眾反映王杰讓流動攤販聚集到他允許擺攤的地方并高價收費等問題信訪舉報后,交由范良知牽頭進行調查。范良知在調查過程中不認真開展調查,工作敷衍,在調查結論中稱舉報問題均不屬實,縱容王杰等人的違法行為。經查,范良知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范良知受到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并降低兩個職務層次。
3.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馮剛違規發包公共服務業務、工作作風不實問題
2017年11月,仁和區城管局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將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指定發包給由王杰實際控制的新綠公司。王杰等人在承包期間,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區城管局未發現和處置該違法問題。馮剛作為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3月,馮剛在未仔細審查把關的情況下,簽發了范良知提交的關于舉報王杰有關問題的調查結論,沒有發現范良知未認真組織調查、敷衍應付、調查失實的問題,工作作風不實。2018年11月,馮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黨組成員、黨總支書記、原紀檢組長劉玲履行監督職責不力問題
劉玲作為區城管局紀檢組長,發現仁和區城管局違反政府采購規定,違規直接向王杰實際控制的新綠公司發包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后,沒有嚴格進行處置或上報,履行監督職責不力。2018年11月,劉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攀枝花市仁和區城建綜治辦主任蘭正高違規發包公共服務業務、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7年,蘭正高按照區城管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沈劍的意見,違規向王杰掛靠公司直接發包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蘭正高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經查,蘭正高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蘭正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
6.攀枝花市仁和區環衛局原副局長陳順菊履行市容秩序考核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陳順菊在負責轄區內市容秩序文明勸導業務檢查考核中,履職不力,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2018年11月,陳順菊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7.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城監大隊原大隊長呂明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呂明在履行轄區內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中,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2018年9月,呂明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8.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城監大隊工作人員陳太榮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陳太榮在履行轄區內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中,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2018年9月,陳太榮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9.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城監大隊工作人員陳貴平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陳貴平在履行轄區內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中,不堅持工作原則,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后,僅向領導口頭進行匯報,未進一步調查處置。2018年9月,陳貴平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以上9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個別黨員干部和基層執法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個別黨員干部知法犯法,喪失黨性,與違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敗壞黨員干部形象,必須堅決打擊、嚴肅查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與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作堅決斗爭。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認真落實《攀枝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工作作風不實、搞形式主義,落實中央督導組反饋問題整改不力、“一案三查”不到位、行業亂象治理效果不明顯、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整頓與農村亂象治理結合不夠緊密等方面問題,嚴肅進行責任追究,為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供堅強紀法保障。
來源:攀枝花市紀委監委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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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黨中央、省、市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各項工作部署,立足政治機關職責定位,以“零容忍”的態度,對以刑滿釋放人員、攀枝花市新綠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綠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杰為首的涉黑案件開展“一案三查”,嚴肅查處了仁和區城管局黨員干部共計9人,其中黨員干部充當“保護傘”問題2人,公職人員監管失職失責問題7人。現對該起涉黑案件查處的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分別是:
1.攀枝花市仁和區中壩鄉原黨委書記,區城管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沈劍為涉黑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6年至2017年,沈劍多次幫助王杰,先后以掛靠他人公司的名義承攬了區城管局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王杰組織人員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從事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中,行為方式簡單粗暴,實施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等違法行為。2016年5月和2017年3月,仁和區城管局先后兩次收到群眾舉報仁和區城管局使用刑滿釋放人員王杰管理市容市貌等問題的信訪舉報后,沈劍對群眾舉報王杰的問題故意回避,不認真組織調查,縱容王杰等人的違法行為。2018年7月、8月,以王杰為首的涉黑人員因涉嫌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等罪名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經查,沈劍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2月,沈劍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范良知為涉黑勢力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8年1月,仁和區城管局收到群眾反映王杰讓流動攤販聚集到他允許擺攤的地方并高價收費等問題信訪舉報后,交由范良知牽頭進行調查。范良知在調查過程中不認真開展調查,工作敷衍,在調查結論中稱舉報問題均不屬實,縱容王杰等人的違法行為。經查,范良知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范良知受到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并降低兩個職務層次。
3.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馮剛違規發包公共服務業務、工作作風不實問題
2017年11月,仁和區城管局違反政府采購規定,將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指定發包給由王杰實際控制的新綠公司。王杰等人在承包期間,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區城管局未發現和處置該違法問題。馮剛作為區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3月,馮剛在未仔細審查把關的情況下,簽發了范良知提交的關于舉報王杰有關問題的調查結論,沒有發現范良知未認真組織調查、敷衍應付、調查失實的問題,工作作風不實。2018年11月,馮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黨組成員、黨總支書記、原紀檢組長劉玲履行監督職責不力問題
劉玲作為區城管局紀檢組長,發現仁和區城管局違反政府采購規定,違規直接向王杰實際控制的新綠公司發包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后,沒有嚴格進行處置或上報,履行監督職責不力。2018年11月,劉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攀枝花市仁和區城建綜治辦主任蘭正高違規發包公共服務業務、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7年,蘭正高按照區城管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沈劍的意見,違規向王杰掛靠公司直接發包市容秩序文明勸導等公共服務業務。蘭正高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經查,蘭正高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1月,蘭正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
6.攀枝花市仁和區環衛局原副局長陳順菊履行市容秩序考核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陳順菊在負責轄區內市容秩序文明勸導業務檢查考核中,履職不力,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2018年11月,陳順菊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7.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城監大隊原大隊長呂明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呂明在履行轄區內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中,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2018年9月,呂明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8.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城監大隊工作人員陳太榮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陳太榮在履行轄區內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中,未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2018年9月,陳太榮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9.攀枝花市仁和區城管局城監大隊工作人員陳貴平履行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不力問題
2016年至2018年,陳貴平在履行轄區內市容秩序監管職責中,不堅持工作原則,發現王杰等人在仁和區五十一片區非法許可攤販擺攤并違規收費的問題后,僅向領導口頭進行匯報,未進一步調查處置。2018年9月,陳貴平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以上9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個別黨員干部和基層執法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個別黨員干部知法犯法,喪失黨性,與違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氣,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敗壞黨員干部形象,必須堅決打擊、嚴肅查處。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與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作堅決斗爭。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認真落實《攀枝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工作作風不實、搞形式主義,落實中央督導組反饋問題整改不力、“一案三查”不到位、行業亂象治理效果不明顯、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整頓與農村亂象治理結合不夠緊密等方面問題,嚴肅進行責任追究,為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提供堅強紀法保障。
來源:攀枝花市紀委監委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