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綜述
近日,一則網絡實名舉報,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黑龍江嫩江支公司推向微博熱搜榜。舉報人稱,自己作為該公司16年的老員工,反映公司領導存在保費造假,“長險短做”騙保,套取公司費用、獎金謀取私利等問題。
輿情發酵后,被舉報者第一時間對此事進行了回應,稱該女員工在網絡平臺上所說關于他本人的問題不存在。其表示,之前和該員工曾因工作問題存在矛盾,該員工所說的經營上不妥當的問題,當地銀保監局也有相關處理,“現在她的行為侵犯了我個人權益,我準備起訴她”。
中國人壽作出回應:該公司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支公司前員工張某某通過自媒體進行網絡實名舉報。公司高度重視,已成立專門調查組趕赴當地開展全面調查。
之后,中國銀保監會也表示高度重視,要求黑龍江銀保監局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組展開調查。前期,針對舉報人反映的問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河分局對中國人壽黑河市嫩江支公司依法進行核查,對已查實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下一步,黑龍江銀保監局將舉一反三,把核實信訪舉報與查處違法違規結合起來,全面排查中國人壽黑龍江省轄內相關業務,并根據查實的情況,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同時,中國銀保監會責成中國人壽總公司深入核查問題線索,全面自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切實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目前,中國人壽已作出具體安排,正在加緊開展有關工作。
可以看出,舉報發生后,相關方面均進行了回應,并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么,舉報內容是否屬實,有待官方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保險行業市場亂象頻發,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此輿情或許可以敲響警鐘,倒逼行業亂象的整治。
領導遭前員工舉報引關注
近些年,網絡公開舉報引轟動事例屢見不鮮,成為民眾“維權”的一種重要渠道。然而,由于舉報內容均是一家之言,加之對事實掌握不實,極易造成“輿情反轉”等侵權事件。此次,一名自稱工作16年的前員工,實名舉報公司領導相關問題,引發廣泛關注。當日,相關詞條閱讀數接近6億次,討論次數超過3萬。
據了解,被舉報人曾因虛列費用被銀保監部門警告并罰款,其在去年已經不是嫩江支公司的負責人;舉報人張某某于2003年入職,一直負責個險部財務報賬和綜合管理,直到2019年被單位開除。
2020年,張某某因名譽權糾紛與該公司對簿公堂。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某發表文章的行為屬于公民行使申訴控告的權利,且所陳述的三項違法違紀內容,被查實了虛列費用一項,所以張某某并沒有造成對中國人壽黑河分公司名譽權的侵犯,駁回該分公司訴訟請求。隨后,黑河分公司提起上訴,在審理過程中,公司又因“沒有上訴的必要”撤回上訴。
事實上,張某某與該公司的“糾葛”由來已久。在長達3年時間里,其曾向黑龍江銀保監局、黑河銀保監分局、嫩江市紀檢委等部門實名舉報了公司負責人的相關問題,但都沒此次關注度高。
據悉,該女員工舉報信中指出三大問題:一是嫩江公司領導保費造假,騙保套錢謀取私利;二是嫩江公司領導竊取客戶資料,增員造假套錢假公濟私;三是嫩江公司領導虛列費用,造假套錢中飽私囊。
記者注意到,2月28日,張某某在個人微博上表示,目前已與中國人壽總公司紀委調查組人員談過話。有媒體記者嘗試多次聯系其本人,但未收到回復。被舉報人電話也處于呼叫轉移狀態。
諸多網友留言表示,將時刻關注事態進展,希望盡快公布權威部門的調查結果。
保險行業亂象亟需整治
網絡舉報事件將保險行業存在的亂象暴露了出來。一方面是虛列費用、虛假承保等問題,涉及貪污腐敗;一方面是以傳銷形式發展團隊,使群眾上當受騙、蒙受經濟損失。
據媒體報道,近日,平安保險某分支機構同樣被前員工舉報,具體內容包括虛假招聘、虛假面談、違規組建主力團隊、低齡違規上崗、虛假召開經管會、虛假產說會、強制購買開門紅產品等。對此,平安保險方面對媒體表示,該舉報發生在2020年,該公司高度重視舉報內容,當時已第一時間開展調查核實,并已對相關涉事責任人按照公司制度做出開除等處理措施。
為何保險行業會暴露出如此多的問題?多位保險從業者向記者坦言,該行業并非什么人都能勝任,要做出業績,必須要與客戶建立信任感,通俗來說就是給客戶“洗腦”“打氣”,將險種各項優勢充分展現給客戶,以獲得認同。當然,獎金都是與業績掛鉤的,業績好了給企業帶來效益的同時,自己也就多賺一些。
然而,令人擔憂的是,若一些公司單純追尋經濟利益,大肆推銷保險產品,容易產生宣傳與實際不符,客戶感覺被“套路”的情況。同時,公司虛假增員、虛假業務、虛假報銷等現象極易發生。
記者梳理發現,一直以來,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中都存在“五虛”問題,即虛列費用(不據實列支各項經營管理費用)、虛假承保(編制虛假保險合同承保虛構或虛增保險標的)、虛假退保(以未收到保費或編造保險標的風險狀況發生變化等為由,對已生效保單進行虛假批改、退保或注銷)、虛假理賠(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和虛掛保費(通過虛掛應收保費方式,在未收到或未全額收到保費情況下出具保單,或將已收到保費挪作他用的情況)。
據此前媒體報道,2020年,按照處罰金額排序,壽險公司年度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為: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費率。
對此,如何完善制度,從根源上制止亂象的發生,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促進人身保險業擴面提質穩健發展的措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專家表示,提供豐富優質人身保險產品迫在眉睫。銀保監也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改革、強化監管,堅決整治行業頑疾和市場亂象,推動人身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民主與法治網
審核:熊毅燊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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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情綜述
近日,一則網絡實名舉報,將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黑龍江嫩江支公司推向微博熱搜榜。舉報人稱,自己作為該公司16年的老員工,反映公司領導存在保費造假,“長險短做”騙保,套取公司費用、獎金謀取私利等問題。
輿情發酵后,被舉報者第一時間對此事進行了回應,稱該女員工在網絡平臺上所說關于他本人的問題不存在。其表示,之前和該員工曾因工作問題存在矛盾,該員工所說的經營上不妥當的問題,當地銀保監局也有相關處理,“現在她的行為侵犯了我個人權益,我準備起訴她”。
中國人壽作出回應:該公司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支公司前員工張某某通過自媒體進行網絡實名舉報。公司高度重視,已成立專門調查組趕赴當地開展全面調查。
之后,中國銀保監會也表示高度重視,要求黑龍江銀保監局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工作組展開調查。前期,針對舉報人反映的問題,黑龍江銀保監局黑河分局對中國人壽黑河市嫩江支公司依法進行核查,對已查實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
下一步,黑龍江銀保監局將舉一反三,把核實信訪舉報與查處違法違規結合起來,全面排查中國人壽黑龍江省轄內相關業務,并根據查實的情況,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同時,中國銀保監會責成中國人壽總公司深入核查問題線索,全面自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切實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目前,中國人壽已作出具體安排,正在加緊開展有關工作。
可以看出,舉報發生后,相關方面均進行了回應,并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么,舉報內容是否屬實,有待官方進一步的調查結果。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保險行業市場亂象頻發,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此輿情或許可以敲響警鐘,倒逼行業亂象的整治。
領導遭前員工舉報引關注
近些年,網絡公開舉報引轟動事例屢見不鮮,成為民眾“維權”的一種重要渠道。然而,由于舉報內容均是一家之言,加之對事實掌握不實,極易造成“輿情反轉”等侵權事件。此次,一名自稱工作16年的前員工,實名舉報公司領導相關問題,引發廣泛關注。當日,相關詞條閱讀數接近6億次,討論次數超過3萬。
據了解,被舉報人曾因虛列費用被銀保監部門警告并罰款,其在去年已經不是嫩江支公司的負責人;舉報人張某某于2003年入職,一直負責個險部財務報賬和綜合管理,直到2019年被單位開除。
2020年,張某某因名譽權糾紛與該公司對簿公堂。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某發表文章的行為屬于公民行使申訴控告的權利,且所陳述的三項違法違紀內容,被查實了虛列費用一項,所以張某某并沒有造成對中國人壽黑河分公司名譽權的侵犯,駁回該分公司訴訟請求。隨后,黑河分公司提起上訴,在審理過程中,公司又因“沒有上訴的必要”撤回上訴。
事實上,張某某與該公司的“糾葛”由來已久。在長達3年時間里,其曾向黑龍江銀保監局、黑河銀保監分局、嫩江市紀檢委等部門實名舉報了公司負責人的相關問題,但都沒此次關注度高。
據悉,該女員工舉報信中指出三大問題:一是嫩江公司領導保費造假,騙保套錢謀取私利;二是嫩江公司領導竊取客戶資料,增員造假套錢假公濟私;三是嫩江公司領導虛列費用,造假套錢中飽私囊。
記者注意到,2月28日,張某某在個人微博上表示,目前已與中國人壽總公司紀委調查組人員談過話。有媒體記者嘗試多次聯系其本人,但未收到回復。被舉報人電話也處于呼叫轉移狀態。
諸多網友留言表示,將時刻關注事態進展,希望盡快公布權威部門的調查結果。
保險行業亂象亟需整治
網絡舉報事件將保險行業存在的亂象暴露了出來。一方面是虛列費用、虛假承保等問題,涉及貪污腐敗;一方面是以傳銷形式發展團隊,使群眾上當受騙、蒙受經濟損失。
據媒體報道,近日,平安保險某分支機構同樣被前員工舉報,具體內容包括虛假招聘、虛假面談、違規組建主力團隊、低齡違規上崗、虛假召開經管會、虛假產說會、強制購買開門紅產品等。對此,平安保險方面對媒體表示,該舉報發生在2020年,該公司高度重視舉報內容,當時已第一時間開展調查核實,并已對相關涉事責任人按照公司制度做出開除等處理措施。
為何保險行業會暴露出如此多的問題?多位保險從業者向記者坦言,該行業并非什么人都能勝任,要做出業績,必須要與客戶建立信任感,通俗來說就是給客戶“洗腦”“打氣”,將險種各項優勢充分展現給客戶,以獲得認同。當然,獎金都是與業績掛鉤的,業績好了給企業帶來效益的同時,自己也就多賺一些。
然而,令人擔憂的是,若一些公司單純追尋經濟利益,大肆推銷保險產品,容易產生宣傳與實際不符,客戶感覺被“套路”的情況。同時,公司虛假增員、虛假業務、虛假報銷等現象極易發生。
記者梳理發現,一直以來,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中都存在“五虛”問題,即虛列費用(不據實列支各項經營管理費用)、虛假承保(編制虛假保險合同承保虛構或虛增保險標的)、虛假退保(以未收到保費或編造保險標的風險狀況發生變化等為由,對已生效保單進行虛假批改、退保或注銷)、虛假理賠(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和虛掛保費(通過虛掛應收保費方式,在未收到或未全額收到保費情況下出具保單,或將已收到保費挪作他用的情況)。
據此前媒體報道,2020年,按照處罰金額排序,壽險公司年度前五大違法違規事由為:編制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費率。
對此,如何完善制度,從根源上制止亂象的發生,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2020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了促進人身保險業擴面提質穩健發展的措施,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專家表示,提供豐富優質人身保險產品迫在眉睫。銀保監也表示,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改革、強化監管,堅決整治行業頑疾和市場亂象,推動人身保險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民主與法治網
審核:熊毅燊
編輯:攀西商界網新聞資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