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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岐黃之術”助力健康中國
- 發表人: 2016/3/1 21:47:25
- 來源: 人民日報2016-03-01 16:05:00 解決世界性的醫療、醫改難題,建設健康中國,都離不開中華民族的國粹——中醫藥
九九消寒圖還沒寫完,中醫藥就迎來了拂面而來的春風。近日,國務院發布《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中醫藥產業列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中醫藥正式納入國家發展戰略。拉開天時地利人和的發展序幕,古老的中醫藥站在新的歷史起點。
中醫和西醫屬于兩套不同的醫學體系。當作為“舶來品”的西醫進入中國,“爬山、吃肉、罵中醫”曾被當作一種時髦,中醫藥被貼上“不科學”的標簽,進而被人忽略、忘卻,乃至一度淪落到被廢除的邊緣。但隨著醫學模式的轉變,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健康服務業蓬勃發展,中醫藥如同遺落的珍珠重放光彩。拭去厚厚的歷史灰塵,中醫藥獨特的價值正在重現。《綱要》明確:中醫藥是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
“中西醫并重”一直是我國的醫療衛生工作方針。有人說,中西醫早已不是“并重”問題,能“并存”就不錯了。話雖偏激,卻反映了現狀。1949年,西醫師8.7萬人,中醫師27.6萬人。經過60多年的發展,西醫師增加了30多倍,中醫師只增加了不到1倍。《2014年我國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4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76.0億人次,其中中醫類總診療人次8.7億人次,只占11%左右。
中西醫發展不對稱,原因之一是中醫藥不被重視。中醫藥國情調研組曾做過統計,上世紀80年代,國家財政撥出的衛生事業費,西醫占97%,中醫占3%。而在撥給中醫的這一塊里面,中西醫結合的占97%,純中醫的占3%。由于歷史欠賬太多,再加上造血功能不強,導致中醫嚴重“發育不良”。用當時流行的話說“打著梅蘭芳的牌子,卻唱著流行歌的調子”。“以西養中”的結果是中醫院普遍西化,兩者差距越拉越大。
《綱要》提出:“堅持中西醫并重,從思想認識、法律地位、學術發展與實踐運用上落實中醫藥與西醫藥的平等地位”。如此明確地要求二者“一碗水端平”,在中醫藥發展史上是第一次。在目前西醫藥一家獨大的現狀下,中醫藥如何贏得平等的發展機會,讓《綱要》落到實處?需要完善中醫藥事業的政策機制,激發中醫從業的熱情,培植中醫發展的沃土。更為關鍵的,是給中醫藥“松綁”,借中醫藥立法的時機,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讓岐黃之術薪火相傳生生不息。需要提醒的是,落實《綱要》不能變調走樣,以西律中、以中適西,讓中醫藥變得不中不西,名存而實亡。中醫藥的發展,須打好傳承的根底,決不能背離本來規律,更不能重蹈歷史的覆轍。
《綱要》要求,到2020年,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每千人口衛生機構中醫執業類(助理)醫師數達到0.4人。我們離這個目標尚有很長的路要走,需要以提高中醫藥發展水平為中心,深入挖掘中醫藥這個偉大寶庫。贏得中西醫平等地位,拼的是發展實力,靠的是創新方法。通過現代科技、引入“互聯網+”思維等手段,讓中醫藥譜寫新篇章,必能助力健康中國,為人類健康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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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讓“不實報道”騙取點擊量
- 發表人: 2016/3/1 21:37:40
- 來源: 新華網2016-03-01 08:53:00 2016春節期間,以“春節記事:一個病情加重的東北村莊”、“上海姑娘逃離江西農村”、“霸氣媳婦回村掀翻桌子”為代表的一系列虛假新聞在互聯網上賺足了眼球。經有關部門、媒體和網民的調查,這三篇報道均系捏造的不實報道。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言人已經對此公開辟謠并回答記者提問。
這三篇流傳甚廣的虛假報道并非個案,集中反映出現階段互聯網時代個別網民、媒體和網絡平臺傳播素養和法治觀念的淡漠。從信息制造和傳播手段上看,這幾起虛假報道有一定共性:首先,內容虛假。在所謂“春節記事”報道中,作者甚至在整個過年期間都沒有回鄉,時間、地點、人物、情節等新聞工作中最應注意的幾大要素竟均為“編造”。“上海姑娘”這篇報道更為離譜,居然是江蘇的網民為發泄情緒完全捏造而成。其次,都是標題黨。這幾篇報道都是以“聳人聽聞”的“醒目”標題作為博得網絡點擊量的砝碼,標題黨已經成為虛假信息的“標配”。再次,喪失新聞真實性和向社會傳播負能量。“春節記事”所談及的“農婦組團約炮”,“霸氣媳婦回村”所說的“不讓媳婦上桌吃飯”等內容,不僅缺乏基本的真實性,更是傷害到了我們最應珍惜的中華傳統美德,向社會傳遞著“負能量”。最后,均以知名網絡服務提供者為平臺,借助知名網絡媒介和大V的不斷轉發,最終達到所追求的轟動輿情效應。
不可否認,互聯網傳播,特別是移動客戶端昌盛之時,在網絡上的關注度和點擊量成為衡量一家媒體或自媒體是否成功的主要標志。以此產生的“粉絲經濟學”和“關注度經濟學”似乎都將點擊量變成了新聞傳播的核心。其實,這是對互聯網傳播和互聯網法治的誤讀,缺乏真實性的新聞就等于無源之水,沒有正確輿論觀的傳播就是無土之木,違反法律和道德的信息傳播就是助紂為虐。
習總書記在“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著重指出,“真實性是新聞的生命”,他強調“要根據事實來描述事實,既準確報道個別事實,又從宏觀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在互聯網時代,新聞真實性原則既是網絡信息創作的底線,也應作為網絡信息傳播的底線;既是媒體在互聯網上發布和傳播信息的底線,也應成為網民利用自媒體發布和傳播信息的底線。互聯網和自媒體,絕不是法外之地,也不能成為為虛假信息藏污納垢的集散地。信息真實性底線不僅是傳播倫理的要求,而且也是我國現行法律的明文規定,包括《互聯網信息管理辦法》在內的法律法規,都將新聞真實性作為約束信息制造者和傳播者的法律標準。即便是新聞侵權的民事侵權領域,發布和傳播的信息是否真實,也是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主觀過錯的核心標準。在刑事法律體系,信息真實性更是衡量損害商業信譽罪、誹謗罪等罪名成立與否的關鍵。可見,新聞真實性不僅是“新聞的生命”,而且也是互聯網信息法治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幾起虛假新聞在春節期間輿情影響如此之大,直接反映出我國網絡信息領域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亟待提高認識并加以解決:第一,對新聞真實性認識存在偏差。一些人認為“新聞”僅指的是時政、經濟等方面的信息,不包括這種“隨筆”。其實不然,文學等藝術創作并不一定拘泥于“真實”,不過,看似隨筆的文章,若以“報道”、“記事”等字眼出現,或以足夠讓受眾認為是“非虛構”的信息,特別是文中存在明確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真實”描述的,都應該以真實性為原則。第二,個別媒體記者的新聞傳播素養還有待加強。“春節記事”的作者甚至在開始就強調本文“并非杜撰虛構,是真實的寫照”的字樣,經調查,該作者過年連家都沒回的純屬虛構,怎么能在文中作如此表述?這對于一個擁有正規記者身份的作者來說,實在有違新聞倫理。第三,個別媒體、平臺、公號和自媒體法律素養需要加強。盡管虛假信息并非平臺和轉發者所發布,平臺和轉發者也沒有能力和義務去事先審核發布內容的真偽。不過,當該信息被證明是虛假之時,轉發者或平臺就有義務及時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這些虛假信息繼續傳播。值得注意的是,受眾越多的公號或媒體,也應該承擔對信息真實性更高的審核義務。我國網絡侵權司法解釋明文規定,“轉發主體應承擔與其性質影響范圍相適應的注意義務”,這實際就是將“粉絲經濟學”轉換成“粉絲注意度”,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越多的粉絲主體,當然要承擔更高的注意標準。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通過春節期間的這幾起虛假信息事件,也反映出我國網民整體素養和辨析真偽能力的提升。這幾起虛假信息一經發表,在社會關注度不斷提升的同時,很多有責任感的網民經過線上線下求證,已經進行了自發性的辟謠,在很大程度上凈化了網絡環境,引導了正確的網絡輿論。這是網民自身在互聯網法治化進程中起到強大“自凈”能力的體現,也是我國近年來互聯網誠信和法治建設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只有當全社會的媒介傳播素養普遍提升,法治觀念日益增強和社會責任感與日俱增時,網絡環境才會得到真正的清朗,才能避免那些“虛假報道”去傷害到我們那些最值得珍惜的東西。(作者:朱巍 為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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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減法”就是做“加法”
- 發表人: 2016/3/1 21:36:41
- 來源: 人民日報2016-03-01 16:03:00 我永遠追求安靜的工作和簡單的家庭生活。為了實現這個理想,我竭力保持寧靜的環境,以免受人事的干擾和盛名的拖累”。在傳記《我的信念》里,居里夫人清簡的工作環境和寧靜的科研心境令人印象深刻。居里夫人登上科學之巔,顯然與此密不可分。
“天清江月白,心靜海鷗知。”現實中,這樣的環境和心境,卻幾乎是許多科研人員的奢望。他們或忙于趕活動,或急于評獎項,或苦于跑會場,外加繁雜的社會活動,攪擾著他們的科研工作。袁隆平說,為躲避各類邀請、剪彩等活動,他不得不“躲起來做點事”。有調查發現,因科研以外的事情太多,一些科學家從“專職科學家”變為了“社會活動家”。這就難怪,前不久中國工程院分別致信新當選院士和院士所在單位,勸勉院士“要嚴格地要求自己,不宜過多社會兼職,不能盡責的職務不要兼任”,勸勉院士所在單位“應發揮他們的專業特長,讓他們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上。”
院士不是“萬事通”,科研人員不是“萬金油”,不可能抹到哪兒都好使。科研的規律決定了,應該讓科研人員把有限的精力用在“刀刃”上。人的精力有限,給長于研究的科研人員安排各種社會活動,看似是關愛,實則是傷害。幫他們跳出文山會海、沉浸浩瀚書海,他們自會釋放最大潛能。由是觀之,做好科研管理的“減法”,就是在做促進科研發展的“加法”。
減負的同時也要減壓。論文是科研成果的集中體現和載體,最厭無病呻吟,最忌無中生有,最怕弄虛作假。去年,國外多家學術機構撤回中國學者論文,原因多數是內容造假。國內也屢有論文抄襲問題發生。頻頻的學術不端行為,個人誠信缺失是主因,僵化的學術評價標準同樣要負責任。一些單位出臺申請課題、評職稱、報獎項的論文“硬杠杠”,甚至出臺“沒有論文一票否決”的土政策,讓年輕科研人員倍感“壓力山大”。不減壓、減負,科研如何回歸本質?
“羅馬城不是一日建成的。”快出科研成果的愿望固然美好,但循序漸進,日積月累,才符合成才成功的客觀規律。科研成果不是“速成品”,拔苗助長、急于求成有百害無一利。特別是那些基礎科研項目,更需要經年的“墩苗”。安德魯·懷爾斯29歲就任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后,33歲時放棄所有與證明費馬大定理無關的工作,耗時近十年時間論證了困擾人類300多年的世界級數學難題費馬大定理。搞科研,既需要決心和信心,更要有恒心和耐心,那些看似“得來全不費工夫”的成果,其實是經歷了“踏破鐵鞋”的沉潛之力和積淀之功。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越是成就斐然的科學家,越是深諳“寧靜致遠”的奧秘,越是懂得“任他塵世多喧囂,靜我凡心立功名”。因此,支持科研工作,少些打擾就是最好的關心,少些不必要的指導就是最大的重視。幫助科研人員“掃事境之塵氛,忘心境之芥蒂”,就是為科研發展做“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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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圍獵”的貪官也是“害人精”
- 發表人: 2016/3/1 21:35:39
- 來源: 新華網2016-03-01 08:54:00 據《檢察日報》報道,又一名被行賄者“圍獵”的貪官受到了法律懲處:甘肅省隴南市武都區工信局原局長董社有,被認定受賄332萬元和891.16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沒收全部非法所得。日前,董社有已被送監執刑。
近年來落馬的貪官中,董社有的級別并不高,離“老虎”還差得遠,或許只能算是“蒼蠅”,他之所以能夠上《檢察日報》的“貪官榜”,主要是因為他的犯罪事實十分典型,對公職人員具有突出的教育警示作用。他被司法機關查處后,無比悔恨地說:“應該把那些行賄的老板都判刑,他們都是些害人精。”作為一名遭到行賄者“圍獵”的貪官,董社有對行賄者充滿切齒痛恨,對自己被“拉下水”倍感委屈的心態,在被懲處的貪官中也是比較普遍的。
對那些以金錢開道“圍獵”官員的行賄者,不但被“拉下水”的董社有們痛恨不已,社會輿論也加大了口誅筆伐的力度。在不少人看來,在行賄人與受賄人這一對特殊關系中,行賄人往往是主動一方,如果沒有行賄人向官員發起“圍獵”,官員也就沒有受賄的可能和機會。一種流行的看法認為,大多數官員原本都是好的,只因為行賄人手段太卑劣,“圍獵”攻勢太猛烈,一些官員才在稀里糊涂之間失守淪陷,他們的腐化墮落固然可恥,同時還有更多可憐的成分——原本是好端端的官員,不幸被不法分子的“糖彈”擊中,成了行賄人的“獵物”,蛻變成了腐敗分子,豈不可憐?
行賄人比受賄人更加主動,且更可恥可恨,然而兩者最終承受的結果卻不相同。受賄的官員以受賄罪被追究刑責,輕則被判三五年有期徒刑,重則被判無期徒刑直至死刑;行賄罪可判的處罰本來就比受賄罪輕,刑法又規定,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一些行賄人正是利用這條規定,想辦法使自己符合“減輕處罰或者免于處罰”的條件,從而獲得從輕處理。面對這種反差,別說那些受賄被判刑入獄的官員會感到不平衡,輿論也普遍認為法律對行賄人的處理過于寬宥,甚至客觀上起到了縱容、鼓勵行賄行為的作用。
不過,法律不只是要考慮行賄行為與受賄行為表面上的主次關系,法律更要考慮行賄人與受賄人內在的真實關系。實際上,在一個權力與市場有形無形緊密交織的社會中,一些官員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不但能夠幫他人辦成許多事情,而且也不憚于主動向對方“邀約交易”,甚至故意刁難要挾以索取賄賂。以董社有為例,他最初的確是被幾名做工程的老板“拉下水”的,但他在主動索賄方面也毫不含糊——不但長期“借用”商人的汽車無償使用,還不時向他們發出“該送錢了”的暗示或提示,比如以孩子考上大學為名,主動向商人索要“盤纏”,對方給了5萬元他還嫌少……這已不只是行賄者在“圍獵”貪官,貪官反過來其實也是在“圍獵”行賄者。
從根本上說,在行賄與受賄這一對矛盾中,受賄人永遠都占據著主導地位,永遠都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一方如果沒有受賄的可能,另一方就不會有行賄的意識,一方如果沒有受賄的客觀存在,另一方就不會有行賄的主觀行動。所以,法律對受賄行為的懲處,必然要重于對行賄行為的處罰。去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完善了行賄犯罪財產刑的規定,提高了對行賄罪從寬處罰的條件(只有犯罪較輕,檢舉揭發行為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的,才可以免于處罰),并增加規定,為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影響力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其近親屬等關系密切人員行賄的,以行賄罪論處。新刑法加大了對行賄人的打擊懲處力度,但行賄人受到的處罰仍然輕于受賄人,兩者的輕重之別不應改變也不會改變。
行賄人為達目的無所不用其極,他們的確是罪不可赦的“害人精”,但被“圍獵”的官員也并不冤枉,他們一不留神就成了行賄人的“獵物”,三下兩下就被“拉下水”去,他們同樣也是不折不扣的“害人精”——不但積極配合被“圍獵”從而害了行賄者,進而害了市場秩序、政治生態和法治環境,最終也害了他們自己。被“圍獵”的董社有們裝出一副受害者的樣子,卻不知自己也是貨真價實的施害者,豈不悲乎?(衛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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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藥分開”最終要讓醫患雙贏
- 發表人: 2016/3/1 21:34:47
- 來源: 新華網2016-03-01 08:55:00 在“以藥養醫”體系下,善用大處方的醫生獲益較多,而恪守職業道德的醫生卻難以適應,“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時有發生。無論是患者還是有職業道德的醫生,都是受害者。
近日,北京市衛計委主任方來英在衛生工作會議上提出,今年北京將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全市范圍內實施公立醫院“醫藥分開”的推廣工作,實行藥品“零加成”。這意味著,困擾我國醫療行業多年的以藥養醫問題,即將成為歷史。
如果讓人們對我國現行的醫療體系特點用一個詞加以概括,可能許多人會想到以藥養醫這個詞。這是一個讓許多人都有切膚之痛,也是遭受詬病最多的焦點問題。當前中國醫療運行中,太多令人無奈甚至憤懣的問題,都與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本來,用藥只是一次診療流程中極其普通的一步,但在以藥養醫的體系中,卻成為了衡量診療工作最終價值的最大籌碼,催生出多多益善的用藥理念。然而,站在醫學的角度,用藥又應該遵循準確而適度的原則,這造就了我國醫院管理中,最大的一組矛盾,在經濟效益的壓迫或者誘惑下,有違醫療原則,丟失職業道德的行為便屢屢上演,這些行為不但會傷害患者的權益,還會反過來引發患者對整個醫生群體的懷疑。
在這個過程中,善用大處方的醫生獲益較多,而很多恪守職業道德的醫生卻難以適應,“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時有發生。所以,在以藥養醫體系下,無論是患者還是有職業道德的醫生,都是受害者。
而破解這一死結最根本的方法就是醫藥分開,以此斬斷醫療過程與藥品利益的關系。因此,這項制度的實施,很可能成為我國醫療改革的重要拐點。
李克強總理曾經指出,醫療改革成功的標志,必須要讓患者和醫務人員都滿意,那么新的醫療體系能達到這樣的效果嗎?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因為,對于醫生而言,新制度有利于讓真正熱愛醫療工作的廣大醫生,不再糾結于用藥規范與用藥經濟之間的矛盾,踏踏實實做業務,既利于其業務水平的提高;對于患者而言,醫生的處方合理了,用藥成本將大大減少,而且,不合理的用藥減少了,醫療傷害也會隨之減少。因此,這將是一個醫患雙贏的結局。
但是,新的制度對于醫生的正當利益能否保證,還存在一定的變數。這個變數就是代表醫生勞動價值的掛號費是不是能真正符合市場規律。所以,未來的掛號費標準,還應該做一些嚴格的市場調研,并建立一個根據城市生活水平上下浮動的機制。
在患者方面,在新的體系下看病,掛號費會成為非常重要的醫療花費。因此,掛號費的報銷額度是決定患者滿意程度的重要因素,建議醫保部門在這方面,最好能做到足額支付,以保證患者的就診權益。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醫保部門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在保證一線用藥的支付額度基礎上,適當減少對于二線藥物或者高檔藥物的報銷額度,如此,不但能減少醫保的財政負擔,還有利于對合理用藥工作的推動。
在此之外,制度不應該忘記那些低收入且沒有加入醫保的群體,在整體提高診療費用的同時,可否按區域開設幾家廉價醫院,為他們提供廉價服務,然后由公共財政對醫院實施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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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搶奪紀委暗訪設備,“土霸王”底氣何來
- 發表人: 2016/3/1 21:33:51
- 來源: 新華網2016-03-01 08:51:00 從某個方面來說,類似粗暴搶奪拍攝設備這樣的“土霸王”行為,危害性也勉強算不得多么嚴重,但是,在權力監管方面,尤需要有“防微杜漸”的意識,只要管好小的行為,才能杜絕大的禍害。
據報道,大年初九上午,廣東陽江市陽東區紅豐鎮三名治安隊員,在紅豐派出所接警處玩手機,面對紀委暗訪人員的質疑,其中一人沖了上來,粗暴搶奪暗訪人員的拍攝設備。事后,廣東省紀委通報了該起事件,并對相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面對質疑,一不反思,二不改正,竟然選擇了“粗暴搶奪拍攝設備”的行為,愚蠢而又荒唐。面對暗訪人員的正常質疑,都是如此“野蠻”行徑,平日里對待來辦事求助的群眾,態度估計也好不到哪里去。
應該說,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可謂十分必要,但在處理之后,卻又必須認真反思,為什么幾名治安隊員,竟有行此荒唐行為的底氣,他們到底依仗著什么?到底是什么樣的氛圍,才養成了這樣一副“土霸王”的做派?
天上絕不會掉下來“土霸王”。“土霸王”之所以能夠“雄霸一方”,根本原因還在于不受約束的權力在托底。按理說,作為聘用的治安隊員,因為其本身是沒有執法權的,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更應該認真謹慎,然而,現實中的很多不起眼的“治安隊員”,卻總慣于耍威風,霸氣十足,說到底,還是平日里“大權在握”的狀況縱容了他們。
因此,處理幾個責任人簡單,但要徹底鏟除滋生“土霸王”的土壤,卻殊為不易。權力不受約束,必然胡作非為;權力缺乏敬畏,必然到處惹禍。這些年來,雖然“把權力關進籠子”已經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但在少數人那里,仍然缺少這種認識,還是簡單把人民賦予的權力,視為自己囂張行事的資本。
當然,從某個方面來說,類似粗暴搶奪拍攝設備這樣的“土霸王”行為,危害性也勉強算不得多么嚴重,但是,在權力監管方面,尤需要有“防微杜漸”的意識,只要管好小的行為,才能杜絕大的禍害。
而且,對于公眾而言,眾多不受約束的“小權力”,反而傷害更重。畢竟,于大多數人而言,和權力部門打交道的機會,大多都是因日常瑣事而來的,此種情況下,倘若遇到“門難進、臉難看”的狀況,倘若被人愛理不理,心情能好嗎?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改變這種權力不受約束的狀況,就需要筑好制度的籠子。一則,要對任何敢于濫用權力的行為,給予嚴厲處置,讓其在濫用之前,好好掂量掂量濫用的后果與成本;二則,要鼓勵監督,不但紀檢部門要持之以恒地對各種違規行為進行監督,也要鼓勵社會各界對其進行監督,讓陽光驅走一切陰影;第三,堅持對相關人員進行紀律教育,進而讓其打消“大權在握”的感覺。
這個世界上,沒有人不喜歡“手握權柄”的感覺,也沒有人喜歡有人對自己“說三道四”,但是,公務人員必須習慣被無數人緊盯的“新常態”。唯有約束好自己的行為,才能避免類似“粗暴搶奪拍攝設備”這種行為,才能杜絕“上班玩手機”這種不良作風,才能在公眾面前,樹立起公權的良好形象。(曹旭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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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護車收費容不得“天價”
- 發表人: 2016/3/1 21:32:45
- 來源: 新華社2016-02-29 09:55:00 新華社記者蕭海川、劉懷丕
近來山東的“天價救護車”事件成為網絡熱詞。危重病患異地轉診82公里竟收取3600元車費,折合每公里43.9元。盡管事件以救護車管理單位退賠所有費用并道歉收尾,但其折射出來的救護車非急救業務收費不透明、標準不統一等問題,仍讓公眾心中蒙上了一層陰影。
救護車的用途大體可分為急救與非急救業務。經過長期專項整治,救護車急救項目的收費標準已經較為細化和明晰。相比之下,不少地方的救護車非急救業務收費就顯得太過隨意。比如,有的急救中心規定“非急救用車費”收費標準180元,計費單位卻是空白。有的急救中心對“經批準運送病人到外省市”的收費標準是“雙方協商”,不少地方的物價部門對此也稱“用車費用由供需雙方在使用前協商確定”。
應該看到,表面上“協商確定”好像很公平,其實很難避免“天價”出現。根本原因在于,雙方的協商地位并不平等,患者方面有運送危重病人的剛需,救護車屬于集中調配的特種車輛,盡管患者當時處于非急救狀態,但患者家屬出于對病人的擔心,在用救護車轉運病人上的議價能力顯然偏弱。倘若缺乏配套的基礎價格、收費明細與議價規范,協商定價就容易流于表面,甚至淪為事實上的“單方定價”和“漫天要價”。
公益性是救護車事業發展的前提。中央出臺的《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從改革方案設計、衛生制度建立到服務體系建設,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則。這就意味著,拓展救護車的各項業務,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
可喜的是,一些地方已經邁出重要步伐,開始考慮用制度來扎牢救護車非急救業務亂收費的“籬笆”。如江蘇省2014年就出臺非院前急救用車的省定指導價,限制上浮比例;上海市在院前急救機構內部,設立專門承接非急救業務的運營部門,同時探索非急救業務社會化運行。
期待山東“天價救護車”事件能成為解決當地救護車非急救業務收費問題的一個契機,并對更多地方帶來啟示。加快改革步伐,讓救護車急救與非急救業務的收費更加科學、合理,使救護車真正以人民群眾想得起、記得住的良好形象,推動救護事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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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留他人吸毒 女子被判刑罰款
- 發表人: 2016/3/1 21:29:29
-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劉先生是市內某公司的財務,2月18日下午,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公司的大領導,讓劉先生第二天去其辦公室,有重要的事情協商。
第二天早上8點過,劉先生又接到對方電話,對方稱馬上要去開會,讓劉先生不必去辦公室了,還說公司要進購一批貨物,需交納萬余元定金,讓他把錢先匯過去。劉先生深信不疑,隨即通過支付寶將錢匯到對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當天中午,劉先生把此事告知部門領導,才知道公司大領導在外出差,根本沒有讓他匯錢。得知被騙,劉先生趕忙來到派出所報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陳崇樹 記者 程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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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留他人吸毒 女子被判刑罰款
- 發表人: 2016/3/1 21:29:20
-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劉先生是市內某公司的財務,2月18日下午,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公司的大領導,讓劉先生第二天去其辦公室,有重要的事情協商。
第二天早上8點過,劉先生又接到對方電話,對方稱馬上要去開會,讓劉先生不必去辦公室了,還說公司要進購一批貨物,需交納萬余元定金,讓他把錢先匯過去。劉先生深信不疑,隨即通過支付寶將錢匯到對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當天中午,劉先生把此事告知部門領導,才知道公司大領導在外出差,根本沒有讓他匯錢。得知被騙,劉先生趕忙來到派出所報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陳崇樹 記者 程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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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個“大領導”電話 公司財務被騙萬余元
- 發表人: 2016/3/1 21:28:19
- 來源:攀枝花新聞網-攀枝花晚報 劉先生是市內某公司的財務,2月18日下午,他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公司的大領導,讓劉先生第二天去其辦公室,有重要的事情協商。
第二天早上8點過,劉先生又接到對方電話,對方稱馬上要去開會,讓劉先生不必去辦公室了,還說公司要進購一批貨物,需交納萬余元定金,讓他把錢先匯過去。劉先生深信不疑,隨即通過支付寶將錢匯到對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當天中午,劉先生把此事告知部門領導,才知道公司大領導在外出差,根本沒有讓他匯錢。得知被騙,劉先生趕忙來到派出所報案。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陳崇樹 記者 程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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